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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须商业保险及担保
www.110.com 2010-07-13 15:51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商品房尤其是二手房贷款提醒市民 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须商业保险及担保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提醒市民,申请公积金贷款并不“硬性”规定购买保险,也不需办理商业担保公司贷款担保。

  公积金贷款无须商业担保

  据介绍,近段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陆续接到部分准“二手房”业主咨询公积金贷款问题,有的还认为是中介公司和银行业务员“串通欺骗”他们。就此,该中心提醒,市民在与承办银行填写贷款申请前,应注意仔细查看条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花销。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申请公积金贷款,该中心不收取任何手续费,也没有委托任何部门代收费用。此外,公积金贷款不“硬性”规定贷款申请人必须购买保险。申请公积金房贷时,只需把所购房的房屋作抵押,公积金贷款不要求也不需办理商业担保公司的贷款担保。

  房贷前可上网查询个人额度具体操作上,贷款前可先登录该网站查询确认个人公积金余额和计算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可贷额度。如有承办银行拒绝受理符合公积金贷款资格的申请,市民可以向该中心反映、投诉(电话:83330312,83361702)。

  据了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年都会对承办银行办理公积金业务的情况进行考核,结果都在该中心网站上公布(位于“消息动态”栏目中“各年度佛山市住房公积金财务和管理情况公告”)。市民可根据各承办银行的年度考核情况选择办理“质量”好、贷款办理时效快的承办银行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目前我市可承办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银行(金融机构)有以下10家:建设银行(601939)、工商银行(601398)、中国银行(601988)、农业银行、顺德农信社、交通银行(601328)、兴业银行(601166)、招商银行(600036)、光大银行、广发银行。

  房贷时谨记索取进度表

  针对通过中介公司找买家或卖家的“二手房”公积金房贷的市民,该中心提醒,签约前应到买卖双方都认可的承办银行了解贷款手续等情况,再确认选择的承办银行,避免由于对贷款情况的不了解而导致买卖双方的误解或矛盾。中介公司不应“硬性”规定职工到他们指定贷款的承办银行。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最后还特别提醒,市民贷款时务必向承办银行索要《佛山市住房公积金住房抵押贷款业务办理流程时间跟踪表》并认真填写申报真实时间、签名确认,中心将根据登记时间考核承办银行受理办理的时效性。此举一方面可方便市民在网上查看自己的房贷办理进度;另一方面也方便该中心对承办银行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延伸阅读

  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包括5个环节:承办银行先受理业主申请,由银行方面初审并报送至中心;中心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批复审核意见;承办银行根据中心审核意见通知贷款申请人签订公积金借款合同;中心接到承办银行提交的公积金借款合同后,2个工作日内发出贷款支票到承办银行指定的专户(“二手房”贷款需待办妥抵押手续后才能放款);承办银行把贷款资金转到指定的开发商账户(“二手房”转到出让(卖)方的账户)。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是金融机构,不能直接发放贷款,必须委托承办银行发放贷款;贷款资金不能转到贷款申请人(也就是买方)的账户、或以现金交给贷款申请人,“二手房”公积金贷款只能转到出让(卖)方的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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