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其交付标的物的期限
www.110.com 2010-07-13 13:29
留置担保成立的条件之一是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债务,在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的情况下如果允许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等于承认对未到履行期的债务可以强制提前履行,违背了合同的基本原则。所以,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其交付标的物的期限已经届期,债权人不能行使留置权。但是,在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而不能履行债务的事实存在时,即使债权本届清偿期,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也可以成立留置权。例如债务人破产的,即使债权未届清偿期,债权人也可以成立留置权。因此,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而债权未届清偿期时,债权人对其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可以行使留置权。
- 上一篇:债权人应当如何实现留置权?
- 下一篇:债权人留置财产后,能立即将留置物变卖以实现
相关文章
- ·债权人的债权未到清偿期,其交付标的物的期限
- ·身负24亿元债务 债权人获100%清偿
- ·本案债权人与抵押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是否有效
- ·代为清偿的第三人不得要求债权人返还其代为清
- ·身负24亿元债务 债权人获100%清偿
- ·以案说法:公司清算债权人未在公告规定的期限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 ·保证期间债权人不主张权利 超过期限担保人不承
- ·债权人对债务人协议离婚时放弃分割共有财产的
- ·为逃债与妻离婚转财产 危害债权人利益协议内容
- ·对夫妻一方婚前所负的个人债务,债权人能否向
- ·债权人可否就一方婚后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
- ·夫妻财产约定对债权人是否有效
- ·债权人利益保护与破产企业职工安置
- ·_____中级人民法院通知书(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
- ·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人破产,既未申报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后,债权人未申报债权
- ·公司重整制度与债权人的法律保护
- ·债权人主导的企业重整程序探析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人对人员下落不明或者财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债权人留置财产后,能立即将留置
- · 留置担保适用于哪些合同?
- · 留置物的保管
- · 债权人对不属于债务人的动产能行
- · 留置权如何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