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担保合同的表现形式
www.110.com 2010-07-13 13:00
各类担保合同的条款如何,直接关系着债权人的利益,债权担保的力度及担保人(含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定金给付人)的责任负担。为避免担保实践中由于口头约定不明而导致的无谓的争议,除留置之外的各种担保合同均应采取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因为主合同中的担保条款也是主合同中的担保人与被担保人的债权人之间意思表示相一致的结果,而且明确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当然应当视为一种书面合同。而且,书面的担保合同既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坐在一起经过反复要约、再要约的谈判过程而签订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文件,因为信函、传真、电报完全可以表达担保人愿意担任保证人、提供抵押、质押或定金担保的意思表示,即被担保债权人愿意接受担保的意思表示。而且,随着国际贸易范围的扩大,现代通讯工具的改进,市场经济社会的高度信息化,不承认信函、传真、电报等书面文件作为担保的表现形式是不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
在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要确定债权人与担保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应当对于各类合同文件予以通盘审查,并根据担保合同文件的具体内容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当然,作为确定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根据的担保合同必须合法有效,如果担保合同违反了国家强制性法律规范和公序良俗原则,则不能根据此种担保合同的内容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关系。
- 上一篇:当事人提供了担保后法院是否应该解除保全措施
- 下一篇: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
相关文章
- ·担保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 ·担保合同有什么表现形式?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常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
- ·无效借款合同有哪些表现形式?
- ·合作开发合同当事人违约有哪些表现形式?
- ·无效合同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串通投标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 ·企业以公告形式解除劳动合同有不有效?
- ·房屋租赁合同一定要以书面形式订立吗?
-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 ·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形式和期限
- ·租赁合同的形式
- ·租赁合同是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 ·租赁合同的内容和形式
- ·从本案看遗赠民事法律行为的另类表现形式
- ·涉外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
- ·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
- ·借款合同为什么一般要求采用书面形式?有何例
-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
- ·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简析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抵押担保的范围
- · 房地产贷款的担保形式
- · 共同保证人如何行使预先追偿权
- · 反担保措施
- · 保证期间是否可以中断
- · 以“虚拟物”为他人担保 合同无
- ·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担何责
- · 房地产信用担保和有用证券担保
- · 《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若干问题
- · 发达国家怎样扶持微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