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约定金
www.110.com 2010-07-13 10:47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证约定金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备要件,合同是否成立与定金的交付没有关系。《担保法》及其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没有对证约定金作出专门规定,但是司法实践认可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如收据)为主合同业已经成立的证据。事实上,证约定金是一般定金都具有的共性,大多数情况下,定金的证约性质不因当事人专门约定而产生和独立存在,而是由违约定金、解约定金和成约定金所派生。
相关文章
- ·拼车出行约定责任切莫忘
- ·离婚约定一人还债无效
- ·结婚前约定离婚为财产出现纷争
- ·赠与房屋约定赡养 法院判决该行为无效
-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条款约定不明确的补救
- ·何理解合同约定的“交接之日”
- ·怎样得到的商业信息才受保护? 约定保密的义务
- ·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 ·约定工伤自负合法吗?
- ·约定了服务期,在试用期内解除合同也应支付违
- ·竞业禁止作约定 劳动者离职获补偿金16万余元
- ·永和豆浆面点师傅跳槽 违反竞业限制约定担责
- ·未约定竞业禁止员工离职加入竞争公司案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土地面积不
- ·工资口头约定没证据如何定案靠规则
- ·周某的工资以哪份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 ·法官解析劳动合同的法定顺延与约定续延
- ·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对第三人没有效力
- ·本案“夫妻和好协议”关于离婚财产分割的约定
- ·协议书赫然约定打妻条款 本案应否认定家庭暴力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
- · 定金合同范本
- · 定金相关法律规定
- · 商品房买卖中的定金问题
- · 违约定金
- · 订约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