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研究室:网络侵权行为判定尚无明确法律
www.110.com 2010-07-19 16:13
人民网北京10月29日电 随着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快速发展,信息传播渠道大大拓宽,公众意见表达空前活跃,网络舆论对社会生活的影响越来越大。与此同时,如何增强法律意识、规范网络行为,也给网络媒体和网络舆论发展提出了新的课题。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就以上问题接受了媒体采访。
对于去年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的“网络暴力第一案”王非案,最高法研究室相关负责人从法律角度进行了分析。
他说, 网络技术是把双刃剑,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便利的同时,也给公众权益保护带来新的困扰。如“人肉搜索”将搜索对象的家庭住址、家庭成员情况等个人私密信息公布在网上, 严重影响了他人正常生活。再如,目前困扰大家的个人信息保护问题,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密码在网上被盗取的现象时有发生,给公民财产安全造成了威胁。如何在网络上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我们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
“人肉搜索”在民事法律上主要涉及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问题。隐私权是现代社会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指公民个人对其私生活安宁、私生活秘密等所享有的权利。目前我国法律对于隐私权没有明确规定,只是通过最高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将隐私权涵盖在名誉权下予以保护,在刑事法律上主要通过侮辱罪及诽谤罪进行规制。
人民法院近年来审理了一些相关案件,一方面使网络暴力受害者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通过司法裁判正确引导网民的网络行为,促进网络健康有序发展。但是目前判定网络侵权违法行为还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有一定难度,规范和引导网络言论还应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关立法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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