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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枫叶之都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百度在线
www.110.com 2010-07-23 17:55

北京枫叶之都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诉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等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一审                
                       民 事 判 决 书 (2006)一中民初字第12408号


                                              (2006)一中民初字第12408号         

 

 

    原告北京枫叶之都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1号金麒大厦1609室。

    法定代表人斯蒂文.董(STEVEN DONNE),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录荣,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何军,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王湛生,执行董事。

    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西路58号理想国际大厦12层。

    法定代表人李彦宏,执行董事。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张永宜,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

    两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苏静,女,汉族,1978年10月18日出生,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住北京市朝阳区东土城路甲9号。

    原告北京枫叶之都旅游文化交流有限公司(简称枫叶之都公司)诉被告百度在线网络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百度在线公司)、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百度网讯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本院于2006年9月12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11月14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枫叶之都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张录荣、何军,百度在线公司和百度网讯公司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张永宜、苏静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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