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06)高民终字第964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商界源创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9号金港国际花园5幢住宅5单元201室。
法定代表人吴国滨,经理。
委托代理人张译文,北京市智正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科韵路建华路25号203西侧。
法定代表人丁磊,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肖晋进,女,汉族,1980年11月29日出生,该公司法务专员,住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大院。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3号5区B座2层。
法定代表人丁磊,首席执行官。
委托代理人邰江丽,女,汉族,1981 年5月10日出生,该公司法务专员,住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
委托代理人刘单单,女,汉族,1977年12月1日出生,该公司高级法律顾问,住北京市昌平区城区镇中国政法大学。
上诉人北京商界源创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简称商界源创公司)、上诉人广州网易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简称广州网易公司)因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06)二中民初字第8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2006年7月13日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06年8月16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上诉人商界源创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吴国滨及其委托代理人张译文,上诉人广州网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肖晋进,被上诉人网之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简称网之易公司)的委托代理人邰江丽、刘单单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相关文章
- ·北京商界源创企业形象策划有限公司等与网之易
- ·原告上海美智企业形象设计有限公司诉被告袁军
-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诉北京三友博泰企业管理顾问
- ·中电控股有限公司诉北京三友博泰企业管理顾问
- ·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北京华普科技企业
- ·北京华普国际大厦有限公司、北京华普科技企业
- ·安徽省国祯实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军区后勤部企业
- ·安徽省国祯实业有限公司诉北京军区后勤部企业
- ·德农种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北京德农种业有限
- ·国际制造私人有限公司企业之间借款纠纷
- ·杭州恒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清算委员会档
- ·原告九江嘉华油脂有限公司(企业)清算委员会
- ·宁波保税区帕洛玛贸易有限公司(企业)清算委员会
- ·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操作流程
-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和一人有限公司区别
- ·【私营合伙企业章程】有限公司章程
- ·普通合伙企业协议名称不能是**有限公司协议
- ·××申请××合资经营磁电企业有限公司技术转让纠
- ·香港万诚企业有限公司等中外合作经营合同纠纷
- ·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公司诉某企业有限公司等中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