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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蹊跷改姓 房管局担责
www.110.com 2010-07-24 10:06

潘均慧正准备为家里的房屋进行装修,却突然迎来一位不速之客。来人称,潘女士家的房产已经过户到了他的名下,要求潘女士让出房屋。事后,潘女士的妹妹潘均琦急忙去查询房屋产权登记,却愕然发现有人假冒她和姐姐的签名,于去年12月到苏州市相城区公证处办理了“出售房屋委托书”公证,将她与姐姐以及女儿名下的三套房屋全部办理了过户手续,而买主正是前来接管房屋的张春华。

  潘均琦说,“自己住得好好的,根本没有去办理过委托卖房公证,怎么房子就改姓了?”5月9日,苏州市相城区公证处撤销了之前做出的公证书。然而,这一举动并未能使潘均琦说服房管局撤销已变更的房屋产权证。5月31日,潘均琦不得不向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将苏州市房产管理局告上法庭,要求依法撤销已变更的房屋产权证。2006年11月16日,苏州沧浪区人民法院依法撤销了已变更的房屋产权证,并要求房管部门在30日内为原告办理产权证。笔者对整个事件进行了调查。

  事件:三套房莫名改姓

  潘女士一家共有三套房,分别在潘均慧、潘均琦及其女儿王蓓蕾名下。今年春天,潘均慧正准备为家里进行装修,张春华突然找上门来。他对潘均慧说,房屋已经过户到了他的名下,要求潘家停止装修,还强行把潘家的门锁换了。张春华还跟潘均慧说,除了她的这套房子,他还要马上接管其他两套房子。对此,潘女士一家觉得不可思议。

  为了核实张春华所言,潘均琦马上到苏州市房管局交易中心查档,竟发现他们家的三套房子已经全部委托给一位名叫陆春煜的人转卖给了他人,买受人正是张春华。工作人员告诉潘女士,这位陆小姐持有三份分别签有潘均慧、潘均琦以及王蓓蕾名字的“房屋出售委托书”,全权代理潘女士一家对三处房产进行出售等各项事宜。

  “这怎么可能呢?”潘均琦对此感到莫名其妙。更令她感到不可思议的是,女儿王蓓蕾名下的一套47平方米的住房仅卖了3万余元,而市场价最低也要16万元。为了查清事实,潘女士决定委托律师介入这桩离奇卖房事件。

  质疑:假冒签名也公证?

  当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的刘志发律师把调查取证的结果放在潘均琦面前时,她着实被吓了一跳。原来,“房屋出售委托书”上不仅有委托人潘均琦及其丈夫、姐姐潘均慧以及女儿王蓓蕾的“签名”,并且委托书还经过了苏州市相城区公证处公证员李昌南的公证,日期是2005年12月23日。潘女士仔细回想,发现一家人这段时间根本没有去过公证处,他们甚至连相城区公证处在哪里也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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