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岱庙办事处财政所副所长张某,在短短五年内贪污房产契税款一百余万元;大慷国家之慨,擅自决定少收房产契税款近二百万元。日前,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滥用职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二十年。
2000年至2005年6月间,张某利用担任泰安市泰山区岱庙办事处财政所副所长的职务之便,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人名、套开税票、收入不记账等手段,先后27次贪污房产契税款,共计人民币103.41万余元。案发后,追回100.86万余元。
2003年6月至2005年4月间,张某在办理房产契税业务时,为徇私情,擅自决定少征房产契税款,先后10次利用套开税票的方法,少征税款共计人民币82.94万余元。案发后,追回少征税款413910元。
2000年至2005年6月间,张某滥用职权,先后25次擅自决定少收税款,造成国家税款损失人民币105.84万余元。案发后,追回少征税款110467元。
泰安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身为国家财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征收房产契税的职务之便,采取套开税票、虚构人名、收入不入帐等手段,侵吞国家税款,数额特别巨大;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擅自决定少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贪污罪、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滥用职权罪,应依法处罚。鉴于被告人张某贪污的赃款绝大部分被追回,且能如实供述检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最后,法院以被告人张某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以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10万元。
中国法院网 吕霞
- 上一篇:开发商擅自铲除农作物赔偿9万元
- 下一篇:航班临时取消 乘客改乘后索要差价
相关文章
- ·江西永新“高考移民”案家长索还代理费一审败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112号——公告专利代理机
-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商标代理机构脱钩改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04年专利代理机构和专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办理专利代理人工作证有关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涉外代理机构缴纳涉外专利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办事机构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专利代理机构脱钩改制的实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专利代理人代码标准实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
- ·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代理机构审批办法(暂
-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令第25号--专利代理惩戒规则
- ·国家版权局:版权代理制度应进行规范
- ·国家航空器飞行事故损害由谁来赔
- ·国家航空器飞行事故损害由谁来赔
-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律师代理词
- ·律师代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方略(一
- ·律师代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方略(一
- ·律师代理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与损害赔偿方略(一
- ·投资移民被指造成国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