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民法案例 > 婚姻法案例 >
离婚后方知儿子非亲生 获得精神赔偿三万元
www.110.com 2010-07-23 14:13

刘某与葛某原系一对恩爱夫妻,却无法迈过“七年之痒”这个坎口,两年内他们三次对簿公堂,其中的滋味只有他们自己知道……

  招婿上门  怎想家庭不睦

  大丰男青年刘某与海安女青年葛某与1998年2月经人介绍相识后即确立了恋爱关系,经过近10个月的相处,双方决定共结连理,同年11月底,刘某与葛某在海安领取了结婚证,刘某到葛某家落户生活。婚后几年,小两口的日子倒也过得甜蜜,葛某在当地工厂上班,刘某则经常外出打工。2002年9月,葛某生下了一个儿子,给夫妻俩的生活平添了很多乐趣。

  谁知,刘某与葛某的婚姻同样逃脱不了“七年之痒”,近年来,双方为家庭生活琐事经常发生矛盾,婚姻关系面临着严峻的危机。2005年11月21日,葛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请求法庭判决儿子随自己生活,由刘某支付子女抚育费,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葛某向法庭诉称:因我与刘某的家庭相距较远,我们在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被告经常与我及我的父母发生争执、吵闹,甚至打架,被告在外不安心工作,几乎每年都要被开除,一年到头挣不了几个钱,我多次劝说,他都不听,现在我们之间的裂痕无法弥补,为摆脱这种名存实亡的夫妻关系,我只有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刘某则向法庭辩称:我与葛某经人介绍相识后恋爱了将近一年才结婚,所以婚前有感情基础,婚后我到葛某家生活,对家庭和子女尽了义务。葛某是因为有了外遇才对我不好的,如果她实在要离婚的话,我只要儿子,不要财产,否则我就不同意离婚。

  这是一起再简单不过的离婚案件,法官当即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经过调解,双方于2005年11月30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1、刘某与葛某自愿离婚;2、儿子随刘某生活,并由其负责抚育;3、夫妻共同财产均归刘某所有,家庭共有财产中刘某应得部分,刘某表示自愿放弃,归葛某所有。

  亲子鉴定  谁料一曲三折

  其实,刘某与葛某产生矛盾也不是偶然,为家庭生活琐事产生争执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也因为儿子引起的。在离婚诉讼过程中,刘某、葛某就带着儿子来到省城医院作亲子鉴定,就在离婚的前一天,他们收到了省城医院的亲子鉴定报告书,结论为刘某、葛某与他们的儿子之间存在着亲子关系,刘某也是基于这一点才同意离婚并坚持要求儿子的抚育权。

  然而,生活却与刘某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就在他们解除婚姻关系的当天晚上,他接到了省城医院的电话,告诉他由于鉴定实验室工作人员的仓促和疏忽,在书写鉴定结论时,错误地将刘某与儿子之间的“不存在”亲子关系写成了“存在”亲子关系,鉴定实验室复核报告时,发现了书写错误。鉴定实验室电话通知刘某与葛某,要求双方将原报告退回,重新颁发正确的鉴定报告,鉴定实验室支付了刘某、葛某的往返路费。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