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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狗惹出连环车祸 法院推定责任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车祸的发生确实千奇百怪,你可能想像不到,一条狗能引发一场连环车祸。1月25日,随着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书的送达,一起因一条狗引发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案尘埃落定,法院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在保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其他赔偿义务人经法院调解与原告段某达成赔偿协议。

    公路上窜来一只狗

    2006 年4月17日上午,沙某骑着一辆自行车前往邻近的海安县办事。沙某不紧不慢地由北向南正常行驶着。9时许,自行车翻过一座南北向的公路桥,沙某凭着惯性加快了速度,就在这时意想不到的事件发生了,一条大狗突然间窜上公路,向沙某追咬过来,沙某赶紧向公路中间避让。然而,在沙某身后侧不远处,于某驾驶苏 JX3126号重型普通货车(核载10吨,实载10吨水泥),此时也刚翻过桥由北向南同向行驶着。下桥后,货车凭着惯性同样加快了速度。见到前侧的沙某向公路中间避让,于某为避让沙某,紧急左驾方向,所驾货车占用了左车道。

    无巧不成书。于某驾车占用左车道时,段某亦驾驶苏 JXCH41号二轮摩托车载着其妻申某,在左车道内由南向北相对行驶至该地段。见到于某所驾货车占道过来后,段某赶紧将所驾二轮摩托车往公路东侧避让,但东侧已无路可让,二轮摩托车很快跌倒在路边,段某及其妻申某受伤。

    事实无法查证

    接到报警后,交警部门迅速赶到现场,制作了现场勘查笔录及现场图。根据事故现场图的记载,事故地段为南北走向的渣油公路,路面宽度为7米,路面平直,视线良好。苏JX3126号重型货车已移动,但在现场留有制动印,左边的一条制动印长度为54.70米,右边的一条制动印长度为16.90米。根据现场勘查笔录结合现场图,可以确定于某驾车驶到道路左侧占用对方来车行车道,其采取制动措施时留下的制动印距离事故地点至少有16.9米,发现险情应当更早。2006年4月27日,海安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经过现场勘查和事故调查取证,无法查证该起交通事故的事实。

    事故发生后,段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诊断为 "失血性休克、外伤性脾破裂、左第三掌骨骨折,左弓皮肤撕脱伤"。共住院18天,花去医疗费20564.84元。同年7月8日,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司法鉴定所作出法医学检验鉴定意见书,鉴定段某的伤残程度为八级。经法院审核,段某因本起事故造成各项损失合计64000余元。

    事故发生后查明,于某驾驶的涉案货车为某公司所有,于某为该公司的驾驶员。2006年3月14日,某保险公司为于某所驾涉案机动车设定了第三者责任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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