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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购14万元彩票 夫妻彩民被判还款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夫妻彩民从一彩票投注站赊购了14万余元的彩票后,却“赖账”不还购彩票款。为此,投注站主将不讲信誉的夫妻彩民双双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二人还款。昨日记者从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法院目前已对这起沈阳首例赊欠彩票款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夫妻彩民偿还其向投注站主赊购的彩票款。

    赊购彩票起纠纷

    今年50岁的刘军(化名)在沈阳皇姑区塔湾地区开办了一家体彩投注站。平时,居住在附近的董浩、张红(均为化名)夫妻俩总到投注站买彩票。一来二去,几人关系处得非常好,董浩、张红有时中了大奖都十分信任地让刘军代领,刘军也很信任董浩、张红夫妻俩,同意二人在其投注站赊购彩票。

    今年5月11日至5月14日,董浩、张红又在刘军开办的投注站以赊购的方式分四次购买了总值14.5644万元的体育彩票。但令刘军没有想到的是,这一次,董浩、张红在赊购彩票后却没有及时还钱,刘军只好找到董浩、张红要钱。5月14日,张红为刘军出具了一张欠条,写明董浩和张红共欠刘军购彩票款14万余元。但两人还是没有归还刘军购彩票款,董浩也下落不明。这期间,体彩中心因刘军未与之结算对刘军进行停机,刘军只好东借西凑垫付了所欠款项。

    告彩民投注站主获调解

    2006年5月19日,刘军将张红告上了法院,在诉讼期间,张红归还了刘军两万余元的欠款,并和刘军达成了调解协议:张红于2006年5月21日前给付刘军欠款3万元,于2006年11月21日前给付9万余元。4000元诉讼费由张红承担。

    虽然获得了法院调解,但投注站主还是没能得到赔偿。法院调解生效后,不仅董浩下落不明,张红也更换了手机号,家也搬走了,导致案件不能执行。刘军怀疑董浩夫妻俩是中奖跑了。无奈之下,刘军只得向法院提出再审申请,请求法院追加董浩为共同被告,共同还款。

    法院判决投注站主胜诉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债务应当清偿,董浩和张红多次以赊购方式购买彩票而欠下刘军债务,理应共同偿还。有证具表明董浩、张红系共同购买,发生纠纷后董浩下落不明。关于欠购彩票金额,从两次出具欠条看总欠款为14万余元,因已偿还2.2 万,董浩和张红尚欠刘军购彩票款12万余元。

    法院一审判决:董浩、张红共同偿还刘军赊购彩票款12万余元;张红与董浩对原告刘军还款互负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由董浩、张红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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