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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VS曹天予:老同学对簿公堂
www.110.com 2010-07-23 14:32

  本刊记者  杨子云

  2005年12月22日,“曹天予诉周国平名誉侵权案”在北京市二中院公开审理,审理从上午9时半开始,到下午4时半结束,持续了7个小时。原告曹天予认为,周国平在《岁月与性情》(长江文艺出版社2004年7月出版)中侵犯了自己的名誉权,出版方负有连带责任,他要求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在全国性媒体上公开道歉并赔偿损失51万多元等四项要求。审判长在休庭时宣布,该案将择日宣判。这是著名作家、哲学家周国平在他的本命年里遭遇的第三桩官司。

  庭审:曹天予提出四项诉讼请求

  12月22日的庭审于上午9点半正式进行。在法庭调查阶段,曹天予的代理律师指控周国平在《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传》一书中指责曹天予“告发了X小团体之事”,误导读者,将郭世英之死归结为曹天予;使用“侮辱性、人身攻击语言”把曹天予描写成“利用”和“出卖”朋友,人性扭曲、心理变态的人。因此,提出诉讼请求包括在全国性媒体上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费50万元、停止《岁月与性情——我的心灵自传》的发行并不得再版等。

  针对曹天予的指控,周国平亲自为自己答辩。周国平辩称,“《岁月与性情》全书24万字,其中写到'曹秋池'(曹天予曾用名)的篇幅约三千多字。主要内容有曹与郭世英的来往,因为郭世英对我一生有重大影响,所以写他就无法避开与他有密切关系的曹。……我的目的决不是要追究以前的历史老账和个人责任,而是为了反思那个时代以及它所造成的人间悲剧。我与曹没有个人恩怨,……凡是与郭有所接触的人无不承认,郭是一个极其善良和单纯的人,正因为如此,曹的行为就更令人费解。”

  周国平说,为了减少书出版后曹可能感觉到的压力,所以在书中使用了化名“曹秋池”。2004年8月5日曹开始频繁在媒体和网站上发表措辞激烈的言论后,才引起公众和多位当事人的关注。因此,反响是曹自己引起的。他认为,“我书中对告发等事情很有分寸的陈述不构成对曹的名誉侵权,我也没有侮辱对方人格。从公开发表的文章来看,曹的极端言辞更具有侮辱性”。

  在庭审过程中,他总共出示了多达40多份有关证据和证言,并请来三位证人当庭作证,与曹天予的三份证据和一个证人相比,明显占上风。

  在周国平的证人中,有特意从日本赶回的原“X小组”成员孙经武,从澳大利亚赶回的原“X小组”成员张鹤慈等人,他们都接受了原告和被告的质询。休庭15分钟以后,下午进行了辩论。当法官问曹天予的调解条件时,曹天予称赔偿数额可以商量,但坚持了其余三项诉讼请求。对此,周国平断然拒绝。法官当即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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