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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息为饵非法集资1.5亿 母子领重刑
www.110.com 2010-07-24 10:23

母子俩以高息回报为诱饵,12年来共非法集资1.5亿元,先后有近3000人上当受骗。昨(13)日,记者从成都中院获悉,该案已一审宣判:被告单位成都新蓉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蓉新股份公司)、成都市蓉新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简称蓉新公司)各罚200万元;母亲田玉文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虚报注册资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儿子陈卫东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

    1992年8月,田玉文与儿子陈卫东注册成立成都市新津县蔬菜腌腊制品有限公司,1997年11月成立了新蓉新股份公司,陈任法定代表人,田任总经理,2000年7月,法定代表人由陈变更为田。


    自1993年以来,田玉文在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的情况下,以自己的公司效益好,需要扩大生产,购买原料材为由,并承诺每月支付2.5—3.5%的高息、到期还本并可随时收回本金,先后在某区个协、本县等地,以公司的名义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其中,田作为蓉新系列公司的实际负责人,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效益好、借款回报高,并掌握全部借款的收取、保管、开支;陈卫东作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向社会公众宣传公司效益好,足以保证支付高利息;被告人田的女儿陈小英、儿媳邓小蓉作为公司职工,在田的安排下,负责向集资户出具借条、借款合同,以及制作利息发放表,协助田向集资户收取借款、发放利息等。


    自1995年6月30日以来,蓉新公司、蓉新集团公司共非法吸收存款7700余万元。在新蓉新股份公司成立后,田、陈母子又隐瞒该公司严重亏损,已无力支付集资款本金和高额利息的事实,采用低价销售、赞助社会等方式虚构公司生产经营良好的假象,又非法吸收存款近7300万元。


    经审计鉴定,蓉新公司等单位1993年至2003年5月共吸收存款15578.1万元。


    案发后,公安机关仅扣押到赃款2万元。截至目前,经登记,蓉新系列公司尚欠1398户集资户的集资款8954万余元,集资户确认已领取的利息为1264万余元。


    此外,2000年田玉文在没有注册资金的情况下,通过让他人打入200万元并在当日又将该款转回等方式成立一科工贸公司,公司成立后造成债权人24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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