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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林员积极为盗伐者提供便利领刑
www.110.com 2010-07-24 15:08

    中国法院网讯   1月12日,因玩忽职守致使国家林木资源遭受严重破坏的专职护林员赵重庆,被陕西省旬阳县人民法院以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旬阳县棕溪镇姚沟村农民赵重庆于2005年1月1日被旬阳县林业局聘请为棕溪镇“天然林保护工程”专职护林员,其主要职责是防止盗伐、滥伐林木和偷拉盗运,防止毁林开荒和乱占地。 

    2005 年12月,棕溪镇村民徐优理(另案处理)因制作木耳架需用木材,委托赵重庆帮忙办理采伐林木手续。2005年12月22日,赵重庆到铁桶寨林业派出所给徐办理了50立方米用材育林基金票据。2006年1月,徐优理请陈章奎等人对棕溪镇车家坡村破庙垭后白火石垭子天然保护林进行砍伐,于2006年3月结束。

    在此期间,作为专职护林员的被告人赵重庆未对滥伐行为进行阻止,亦未向护林站报告。由于徐优理砍伐林木面积较大,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后旬阳县林业勘查设计队对砍伐林木现场进行勘查,所伐立木蓄积达188.47516立方米。

     法院认为,被告人赵重庆受国家机关聘用从事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但其未认真履行职责,在明知他人要砍伐国家保护、禁止砍伐的天然保护林,还积极替他人办理有关手续,且在他人滥伐期间不予阻止,亦不向林业主管部门报告,致使国家重点保护的大面积天然保护林被砍伐,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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