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帮助他人骗取出国护照的行为 构成何罪
www.110.com 2010-07-24 15:47

    主要案情

    犯罪嫌疑人康某,男,24岁,汉族,无业。

    康某原系本市某旅游公司的业务人员。于1999年6月离开原工作单位。康某通过朋友租了一间办公用房,康某、苏某在没有营业执照和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在报纸上刊登广告、在办公房外张贴广告,内容是办理中国公民出国旅游、商务考察、留学、协助办理5年因私护照及各国签证。

    1999年9月,有四名东北朝鲜族人找到康某的办公地点,想到韩国打工,因在原籍对此管理较严,不易办理,所以请求康莱帮他们办去韩国旅游的护照,康某答应并留下照片,索要几千元定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出国护照必须在户籍所在地进行,且须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康某遂通过某派出所民警传真四张本市居民的户口底卡、康某找到葛某做了假户口本和身份证(照片是四名东北人的),还让葛某私刻了某事业单位的人事保卫专用章、之后康莱到旅行社领了四张中国公民出境中请审批表,冒用本市居民的身份填写该表,在每张表后档案所在单位及应聘单位意见栏里写上同意自费出国旅游及签名并加盖了伪造的某单位“人事保卫专用章‘。康某持申请表及伪造的身份证、户口本,带四名东北人到出入境管理处办理出国手续时,被发现并抓获。

    二、分歧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骗取出境证件罪。理由是:(1)从主观上讲,康某就是要通过办理假的手续,使得持有这些假手续的人能够通过参加旅行社组织的旅行的方式,达到偷越国境的目的。(2)其行为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一方面侵犯了国家机关对出境证件的正常管理秩序,另一方面也妨害了我国对国边境的正常管理秩序、(3)康某实施了伪造户籍卡、身份证,冒用本市居民身份到出入境管理部门骗取出国护照的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理由是:(1)康某从事旅游业务多年,明知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仍对四名东北人谎称能够在京办理出国手续,目的是为了从中骗取高额手续费。(2)康荣的行为侵犯了四名东北人的财产权利。(3)康某弄虚作假的行为,是为了继续行骗(因为只收取了部分定金)。

    第三种意见认为,康某的行为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理由是:(l)康荣的行为目的只是帮助他人骗取出国护照,并没有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故意。(2)康某为达到上述目的,分别为四名东北人制作了假身份证、户籍卡及出境审批表。(3)康某的行为康莱的行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影响了国家机关证件、居民身份证的信誉;影响了事业单位的声誉。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