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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凤才、史西文玩忽职守案
www.110.com 2010-07-24 15:53

  被告人:潘凤才,男,45岁,原系北京市菜蔬公司南苑蔬菜冷库党支部书记兼主任。1986年4月9日被逮捕。

  被告人:史西文,男,46岁,原系北京市菜蔬公司南苑蔬菜冷库副主任。1986年4月9日被逮捕。

  1985年3月,被告人潘凤才、史西文及原南苑冷库党支部书记、副主任王楼增(另案处理)研究,拟定购蒜苗300至320万斤。4月初,班、组长讨论定购蒜苗计划时,大多数人不同意,认为计划超过了冷库的加工和储存能力,并提醒领导应吸取1982年因超量储存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教训。但潘、史、王3人仍坚持按原计划购进蒜苗。

  蒜苗进库前,潘凤才、史西文、王楼增违反蒜苗入库操作规定,擅自修改蒜苗加工的方法和定额,决定变细加工为粗加工,把每人每日加工300至350斤的定额改为日加工700斤。各加工班长提出定额高,粗加工没有标准不好掌握。潘、史,王3人又提出完不成定额扣发奖金和工资,超额加工2斤加1分钱的规定。5、6月间,大批蒜苗集中到库,职工怕扣奖金,加工粗糙,平均日加工2000斤,有的日加工竟高达3970斤。由于加工不细,好、坏蒜苗一起入库,造成了烂蒜苗的隐患。

  7月间,市菜蔬公司派人检查南苑冷库工作时,发现储存的蒜苗使用了荆条筐,建议对蒜苗第二次加工,并将荆条筐换成塑料筐,放在地上库储存。对此,潘、史、王3人未采取措施处理。随后,制冷组和保管班的张夕恩等人写书面报告,反映了202、203两个库的帐子不结霜,库温出现零上1℃至5℃等情况,建议马上采取措施。对张夕恩等人的报告,潘、史2人未予理睬。8月底,荆条筐长了白毛,各保管班长均向潘凤才、史西文反映,建议抓紧蒜苗出库。9月,地下库一些蒜苗出现腐烂现象,各保管班长再次向领导反映。与此同时,技术顾问李维钧多次催促将蒜苗出库。潘凤才说:“我们冷库就是养人的地方”。为使潘、史(王楼增已调走)改变主张,李维钧将《经济日报》上刊载的天津某冷库烂菜20万斤的消息,剪下来送给潘凤才。9月17日,北京市菜蔬公司“五讲四美三热爱”办公室检查工作时,发现蒜苗腐烂,发了简报。潘凤才、史西文对上述意见,均置之不理。当大兴、石化等地不少单位来库购买蒜苗时,潘、史2人不顾市场行情,坚持要高价,使其空车放回。12月,305库的蒜苗开始腐烂,1职工主动联系买主,推销1千斤,以减少国家损失。由于史西文仍坚持要高价,使买卖告吹。

  12月26日,潘凤才不顾冷库蒜苗大量腐烂,以去南方联系炸土豆片设备等为由,带着财务股长,大库库长等4人到广州、杭州、上海等地游山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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