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案例 > 刑事案例 > 刑法案例 >
沈民强帮助毁灭、伪造证据案
www.110.com 2010-07-24 15:55

一、案情

   沈民强,51岁,原是北京一家医疗器械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1999年9月,沈民强将他自己的本田小客车借给他人使用,该车于9月12日晚将一骑三轮车的人撞倒致伤后逃逸,伤者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当晚沈民强在明知该车是肇事车辆的情况下,仍指使公司职员将肇事车送至北京市丰台区汽配商店进行修理,帮助肇事者毁灭证据,严重妨碍了司法机关的正常调查、讼诉活动。

  2000年7月,公安机关确定肇事车辆系沈民强所有。但在公安机关依法对沈民强进行传唤时,其拒不向警方如实陈述自己所了解的事实真相,先后作了自相矛盾的供述,给公安机关破案设置障碍。

  二、判决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认为,沈民强帮助肇事者毁灭、伪造证据,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沈民强有期徒刑6个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