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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发明创造中的创造者在调离工作时,带走职
www.110.com 2010-07-24 14:10

[案情介绍]

  章德进诉称:章光存在本所工作期间,曾参加了“苦卤与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等几项发明创造的研制工作。其在调本所时曾向本所出具了不侵犯本所“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法之工艺技术”等内容的保证书。但其在调离本所仅5个月的间就违背其保证,以其为主要发明人,以石油院为申请人,1四8年5月申报了“一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的发明专利。章光存的行为侵犯我所的权益;石油院从章光存侵权行为中获得了不应得到荣誉和经济利益。据此,请求将”种用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方法“发明专利权判归我所有,判令章光存向我所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判令章光存石油院赔偿我所的经济损失18万元人民币。

  章光存辩称:对章光存的保证书不能理解为对其在今后的科研工作中所从事的本专业工作的限制。该保证书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另外,章光存调入石油院后,是协助石油院开展用卤水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研究工作。石油院对该项目的研究、开发投入了大量人力、物料、财力,而且在该项目中采用了与海水所的科研成果及已申请专利的发明内容不同的工艺路线和条件,因此,石油院对该发明专利的申请及专利权的取得,都是合法的。对海水所的诉讼请求应予驳回。

  据查,海水所主要从事从海水卤水中提取钾、溴、镁盐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该所自1998年对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方法进行研究,先后完成了“硫酸镁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和“混合盐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工艺技术的研制,并已获国家发明专利。在上述技术的基础上,海水所又进一步研究“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方法,在完成小试后形成了工艺方案。随后,海水所对该工艺方案中的分离工艺环节又进行了浮选法、沉降法和旋流法三种分离方法研究实验。198年8月,海水所将浮选法用于“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的工艺方法申请了发明专利,但至今尚未获得授权。

  被告章光存原为海水所研究人员,自197年9月至l998年12月25日调离之前,在海水所主要从事制取硫酸钾的研究工作,并作为主要研究人员之一参与了“混合盐制取硫酸钾”、“苦卤与氯化钾制取硫酸钾”等方面的研究工作。1998年12月25日,章光存从海水所调入石油院。章光存在调离前于12月21日向海水所出具保证书一份,保证对其在海水所期间所从事的上述研究工作中的有关技术、思路、数据和信息不使用,不对外扩散。章光存调入石油院之后,该院针对其专业和曾从事过的工作,在院材料室为其专门成立了“钻遇资源综合利用”、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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