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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权威的法治意蕴
www.110.com 2010-07-24 12:59

  内容摘要:制度权威是现代法治的题中要义,它既是法治的核心构成,也是法治追求的重要目标。制度之所以有权威,是因为制度是各种社会规范的载体、好制度代表了绝大多数人的意志与利益、制度实施有保障和制度约束个人权力权利。树立和充分展现制度权威,必须确立完备的好制度、不折不扣地彻底执行制度、健全制度保障机制和强化法律权威及意识。

  关键词:现代法治,制度权威,法治意蕴

  改革开放后,我国围绕法治主题已建立起不少各种各样的制度。但值得注意的是:当制度建设在量上有了惊人积累和制度创新成问题为人们关注焦点的时候,制度权威缺失却构成了目前制约法治进展与水平的关键性问题。结果是,很多制度成了仅供观赏的“墙上画”,对制度功能依赖极大的法治步伐也不得不放慢甚至陷入停顿状态。笔者认为:制度权威是现代法治的题中要义,它既是法治的核心构成,也是法治追求的重要目标。推进现代法治,既要重视制度构建与制度创新,更要注意发掘、培植与展现制度权威。法治的过程,实质上是法治与人治较量和斗争的过程。中国的法治能否从形式意义上的法治初级阶段进入实质意义上的法治成熟阶段,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真正确立制度权威。

  一、制度及其权威是法治的要素与目标

  对中国而言,现代法治完全是一项新生事物,是复杂的制度、观念与行为组合系统。尽管法学家们对法治的概念有着各种各样的不同表述,但其本质观点几乎无一例外地把制度视为法治的重要内涵。下面,我们不妨循着法学家们的法治思想,首先了解和认识制度与现代法治之间的关系。

  有的观点认为:“我们所讲的法治,其核心问题是依法办事。同时,它作为一种治国的思想、方式和体制,又直接涉及政治体制与司法制度”1另一种观点认为:“法治应是以民主为前提和目标的依法办事的社会管理机制、社会活动方式和秩序状态。它包括以民主作为前提和目标的依法办事的观念、原则、制度、组织和过程”。2有人则直接指出了制度在法治中的地位与作用:“法治的主旨在于依据一定的价值观来构件社会的基本结构和行为方式(运行机制),形成以法律制度为主导的有序化模式。因而,从形式的意义上说,法治就是人们对社会的一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即对权利、自由、义务、权力、责任等进行合理分配。”3

  ……

  透过制度与法治的关系,可以提出如下的命题:制度是现代法治的要素与构成,制度权威则是现代法治追求的重要目标。对此,不妨略加展述:

  (1)法律制度是法治的核心要素。众所周知,一国要法治作为其治国方略,首先要有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而法治指向的广阔领域与层面,无一不是以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观念、法律方法和法律精神为中心。法治的进步,永远都是与各种法律制度的发展完善紧密相连的。从这个意义上看,法制是启动法治的基础和推进法治的基本手段。由于法治的内涵大于法制且与法制之间存在互动的特性,法治进步的同时,也可起到促进法律制度完善的作用。

  (2)非法律制度也是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中的习惯、道德、惯例、风俗等从来都是一个社会的秩序和制度的一部分,因此也是其法治的构成部分,并且是不可缺少的部分”。4事实上,法治并不排斥非法律制度,各种非法律制度在法治过程中所起的作用也绝不亚于法律制度所起的作用。法律制度只是一种重要的社会制度,由于法律本身及其功能或价值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它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作用也是有限的。由于法律制度与其他社会制度之间存在有机联系与相互制约,离开了其他制度的配合与互动,法律制度就会陷入孤立境地而难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只有将法律制度与各种非法律制度机结合起来,才能造就适合现代法治的社会土壤或条件并满足法治的基本需要。庞德说:“法学家们现在所称的法律秩序——即通过有系统地、有秩序地使用政治组织社会的强力来调整关系和安排行为的制度”。5在这里,制度甚至与法律秩序划上了等号。在庞德的眼里,法律秩序不外是一种制度安排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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