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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的规制问题
www.110.com 2010-07-24 13:00

  一、互联网及其规制

  互联网的规制,是一个新领域中发生的新问题。因为即使是在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互联网的大规模商用,也不过是从1994年开始的,到现在仅不过几个年头而已。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互联网更是处于发展初期。

  国外有研究认为,互联网的扩散会依次经历“不存在(Non-existent)”-“试验(Experimental)”-“建立(Established)”-“公用(Common)”-“普及(pervasive)”这样几个发展阶段,它们各自所对应的互联网用户占人口的比重(上网率),呈一种数量级的递增关系,如下表所示。

  互联网扩散的阶段 阶段 名称 上网率

  备注 0 不存在 0 自己无主机上网/但不排除有零星用户通过国际电话拨号上网 1 试验 0-0.1 开始拥有少量网上主机/用户主要是专业技术人员 2 建立 0.1-1 用户扩大到技术人员以外 3 公用 1-10 基础设施、相关产品与服务体系较好地建立起来/网络业务市场活跃 4 普及 10以上 接入非常容易/网络使用普及 资料来源:MOSAIC Group, 见附注1.

  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调查统计:到1999年中,我国大陆在网上有146万台主机、400万用户。若以12亿人口计算,我国大陆互联网用户的人口普及率为0.33

  ,按MOSAIC的上述标准,我国当前还只是处在互联网的“建立”阶段。这与美国1998年底28

  左右的互联网人口普及率比较起来,差距还是极为明显的。

  即使撇开经济、政治、文化等等差异不谈,仅就互联网发展所处不同阶段这一点来说,各国互联网规制所要完成的任务就有巨大的不同。互联网是一个全球性的统一网络,它正在迅速上升为一种新的国际标准、主流模式、交流的平台和竞争的武器,在这种情况下,你若不能尽快掌握它,你若落后于自己的竞争对手,那就必然会在竞争中处于劣势。考虑到我们又置身于一个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南北差距却有增无减的国际背景中,发展中国家在互联网时代其实面临着更严重的挑战。因此,加快互联网在本国的发展,将是处在赶超位置上的国家选择自己的互联网规制时必须考虑的政策目标之一。

  互联网还处在发展之初,互联网实践发展中的矛盾与问题,有的已暴露出来,有的正在逐渐暴露,有的恐怕还在孕育之中。应该说,人们对互联网规制问题的认识,在总体上目前还处在相当初始的阶段。在它所涉及的许多方面,人们的认识离达成某种程度的共识,特别是离形成较为成熟的理论观点,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在现阶段,对互联网规制的讨论,有些进入到理论层面,但更多的还是政策层面上的问题。

  从另一角度来看,互联网的规制,又是一个必须回答的问题。仅仅就互联网的发展速度和影响力而言,任何国家和地区的规制者们,对互联网的规制都不能置若罔闻。据国际电联的数据,全球用户发展到5000万的规模,电话用了74年、无线电用了38年、个人电脑用了16年、电视用了13年,而互联网只用了4年。正当人们对半导体芯片每18个月集成度翻一倍、成本降一半的“摩尔定律”的适用性还能持续多久心存疑虑之际,互联网则以更令人瞩目的速度急剧增长,其带宽9个月增长一倍、主干网的业务量半年左右翻一番,这种发展速度被称为“光纤定律”或“新摩尔定律”。纵观以往产业发展的历史,恐怕没有任何一个别的产业能够象互联网一样,发展得如此迅速。时至今日,在互联网基础之上成长起来的新兴产业群及其发展模式,已经成为近年国际经济中一个十分独特、令人倍加关注的领域。而与此同时,互联网的应用范围也在迅速扩大,它的影响力在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渗透,其发展前景不可限量。作为一种极具革命性的新事物,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涉及规制方面的问题。如何应对这样一种新事物另当别论,但假如对它的发展和影响视而不见,不能给出基本的应对之策,则无疑将是规制者的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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