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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
www.110.com 2010-07-26 11:16

  [摘要]:随着世界经济、科技的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已经成为发展的客观必然趋势。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对国际经济法的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出现了许多值得我们深入研究和探索的新变化和新问题。本文试从宏观角度,对经济全球化所涉的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国家主权、非政府行为主体、国际经济法的实体规定和执行机制等几个问题作一初步的讨论和分析。??

    [关键词]经济全球化、国际经济法影响

  一、经济全球化与国际经济法的对象

  关于国际经济法的对象和性质,国际上一直存在着争论。一般认为,国际经济法调整的是国际经济关系。问题是,这种关系是应仅限于狭义的(国家间的经济关系)理解,还是应作广义的(包括国家、国际经济组织、不同国家私人间的经济关系)理解。对经济全球化及其产物WTO体制进行研究有助于深化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

  WTO是经济全球化的产物,同时它又进一步推动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WTO顺应经济全球化的需要,要求各国实行经济(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自由化,而经济自由化的必然后果是各国国内的经济关系与国际经济关系的相互融合或一体化。例如:

  1.货物贸易自由化。WTO实行的关税减让、非关税壁垒的逐步限制与取消,使得成员方的市场更为开放,货物进出口更为自由、便利,其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紧密地连为一体,世界已成为一个统一的大市场。各成员方要想独立于世界市场外发展本国经济已是不切实际的了。客观的做法只能是根据本国经济条件来确定贸易自由化的进程。

  2.投资自由化。WTO的《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协议》禁止成员方采取某些履行要求措施,《服务贸易总协定》要求逐步实行服务贸易自由化,这些都有力地促进了投资的自由化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促进了世界生产市场的一体化,成员方的国内市场已成为世界投资与生产市场的一部分。生产一体化使产品在不同国家生产,在一国组装,再向世界其他国家销售。在这种情况下,通常很难确定某成品是在哪个国家生产的。

  3.金融服务贸易自由化。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将金融服务纳入金融全球化的轨道,使国内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融为一体,促进了全球金融市场一体化的进程。

  经济自由化和全球化本身就表明,各国在有关领域的经济关系已经融为一体了,国家间经济关系与国内经济关系也交融在一起。与此相适应,各国的经济措施也要与国际规则相协调。例如金融服务自由化关系到一个国家金融业的开放程度问题,而金融业的开放既要涉及到国内市场准入和国民待遇问题,涉及到国家对金融实行审慎监管问题,也要涉及到金融自由化的国际义务和国际金融监管合作问题。

  WTO协议作为政府(包括单独关税区)间的协议,调整的主要是国家间的经济关系。然而,WTO要求的是各成员方实行经济自由化,而要做到这一点,就要依靠成员方的国内措施来实现,没有各成员方的经济自由化,就不可能实现WTO所要求的全球经济自由化。因此,WTO规则必然会广泛地涉及到成员方国内的经济生活和国内的经济关系,这似乎也是不争的事实。

  显然,人为地将经济全球化形成的一体化的国际经济关系分割成国家间的经济关系和国内的经济关系,并将其作为法律部门划分的根据,与经济全球化和WTO的要求是不相适应的,也是没有意义的。因此,我们认为,国际经济法所调整的应是广义的国际经济关系。

  二、经济全球化与国家主权

  经济全球化与国家间的关系是人们关注和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无疑,国家在当今国际经济关系中当然仍是最重要的主体。在经济全球化的情势下,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的协调和合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没有国家间的合作与协调,经济全球化也不可能得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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