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国际法论文 > 其它国际法论文 >
欧盟统一国际私法的最新发展(2)
www.110.com 2010-07-26 12:33

    第二,送达事项对于防止平行诉讼的产生具有重要意义。平行诉讼(Parallel Litigation)是“相同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基于相同事实以及相同目的,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的法院进行诉讼的现象”,平行诉讼的存在容易导致不同国家法院相互矛盾的判决出现,不利于当事人权利的保护与国际民商事关系的稳定。因此,各国在订立国际司法协助条约时,均对平行诉讼作出一定限制。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和1988年罗迦诺公约对平行诉讼所规定的限制措施是:首先受理案件的法院享有优先管辖权。如布鲁塞尔公约第 21条第1款规定:“相同当事人间就同一诉因在不同缔约国法院起诉时,首先受诉的法院以外的其他法院应主动放弃管辖权,让首先受诉法院受理。”第23条规定:“属于数个法院有专属管辖权的诉讼,首先受诉法院以外的法院应放弃管辖权,让首先受诉法院审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如何明确“首先受理”,而受理与送达事项是紧密相关的。在Zelger V. Salinitri Ⅱ案中,欧洲法院认为有效受理的日期由法院地法确立,但欧盟各国国内法对与受理相关的送达的时间的规定不同,例如,在英国,法院认为法院受理案件的日期是文书送达的日期,而不是文书发出的日期;而在瑞士,根据1988年《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法规》第9条第2款的规定,“就确定一诉讼在瑞士提起的时间而言,为提起诉讼所必需的第一个行为的日期是决定性的。发出调解的传唤即已足够。”因此,统一各国关于送达的具体时间与地点之规定,对于确定何国法院为首先受理的法院,从而具有优先管辖权,进而防止平行诉讼在其他国家法院发生,具有重要意义。1997年欧盟送达公约在这一点上作出了努力。

    第三,送达事项对于外国裁判的承认与执行亦产生影响。对于当事人而言,送达传票等司法文书意味着向被告通知原告的起诉或诉讼进程,并向其提供出庭答辩或以其他方式主张其权利的机关。当事人只有收到司法文书并获悉司法文书的内容,才能确定自己如何行使诉讼权利和承担诉讼义务。如果送达不合法,他可以就此提出异议或主张权利。因此,一国法院判决在送达有纰漏的情况下往往得不到其他国家的承认与执行,这是程序正义的要求。1968年布鲁塞尔公约或1988年罗迦洛公约第27条第 2款都规定,如果因被告由于未及时收到有关起诉的文件,使他没有充分时间安排辩护,而作出的缺席判决,其他国家得以拒绝承认。

    尽管送达事项的国际合作与协调具有上述重要意义,但欧盟国家均是1965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制订的《民商事件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的域外送达公约》的成员国,该公约对欧盟各国均已经生效,为何要在这一国际安排之外又作一个区域性安排? 1997年欧盟送达公约及2000年欧盟理事会第1348号规则是否仅仅具有政治意义,即仅仅为了昭示欧盟统一化进程在民事司法领域的成功?笔者认为并非如此简单。考察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可发现,与其说它是各国利益互相妥协的结果,不如说是美国这一超级大国与其他国家利益互相妥协的产物。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认为,送达文书属于履行司法权的行为,它们不允许外国司法机关或个人到其境内直接送达文书;美国则认为,除强制性文书的送达外,一般通知的送达并不属于履行司法权的行为,从鼓励当事人参加诉讼活动的角度出发,美国允许外国文书在美国直接送达。由于二战后美国日益强大,其在司法实践中采取了一种将本国法律凌驾于外国主权之上的做法,不可避免地会与其他国家发生矛盾和斗争。尤其美国根据其国内法规定在欧洲国家内直接送达文书,被后者视为对其主权的侵犯,从而引发了许多外交纠纷,各国除表示强烈抗议外,有的国家,如瑞士甚至还以刑罚手段来禁止这种送达。在1965年第十届海牙会议上,美国与其他国家妥协达成了海牙公约,以各缔约国建立中央机关(Central Authority)负责接受其他缔约国之请求,在其国内送达文书的方式,调和了矛盾。一方面,由于该公约反映了美国的利益,美国学者认为,其无论从一般意义上说,还是从美国的立场出发,都具有极大的实际意义;另一方面,由于本届会议负责起草该公约的第三委员会的副主席是美国代表,甚至导致该公约的英文本只反应了美国法的观点,而忽视了同属英美法系的英国法的观点,因而引起了英国代表的不满。总之,1965年海牙送达公约并未主要考虑欧盟各国间区际司法协助的需要,在欧盟统一化进程中,建立一套具有欧盟特色的统一的域外文书送达制度,就成为欧盟各国司法实践的需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