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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亚纳税人宪章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摘要」纳税人权利保护问题已经越来越得到世界各国的重视。在此背景下,澳大利亚政府出台的《纳税人宪章》,对本国纳税人的权利作出了详细而完备的规定。本文试从澳大利亚纳税人宪章发布的背景出发,以该宪章文本为中心,分析宪章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作用和积极意义以及对我国税制完善的启示。

    「关键词」澳大利亚纳税人宪章 纳税人权利 税收「正文」

    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性的税制改革运动几乎影响到每个国家。对纳税人权利的保护,特别是对个体纳税人权利的保护,已经越来越受到经济发达国家的重视。世界上许多国家都在努力寻求加强对纳税人服务和加强纳税人权利保护的方法,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现代的税收体制如果要实现高效率的运行,很大程度上需要纳税人的合作;另一方面是租税国家的性质决定了税务机构对纳税人态度的改变。许多旨在保护纳税人权利的文件、宣言已经成为这些国家纳税人权利的重要体现,在保护纳税人权利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澳大利亚纳税人宪章就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澳大利亚最新的纳税人宪章于2003年11月正式生效。这部宪章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纳税人拥有的13项权利。除了《纳税人宪章——您需要知道什么?》这本小册子之外,ATO还发布了10个小册子分别对宪章内的各项基本权利作出了详细、浅显的解释。ATO明确表示希望与社区建立一种互相信任和尊重的关系,并且作出了恪守宪章的承诺。

    根据纳税人宪章,澳大利亚纳税人享有以下权利,也可以理解为税务局对纳税人的承诺:

    1.获得公平合理的对待。ATO在宪章中表示:我们将以有礼貌、关怀及尊重的态度对待纳税人;以诚实以及最高的道德标准办事;公正地办事,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行使权力;依照法律作出公平及公正的决定,以一视同仁的方式办事并根据纳税人的个人情况处理问题、聆听纳税人的意见,并考虑所有有关情况;同时,要求纳税人根据法律支付应当支付的款项,及以公平方法尽快解决令人关注的事件、问题或投诉。这些内容实际上是要求税务局必须在法律的框架下公平合理地行使权力,特别是在征收税款的过程中保证以公正、专业和负责的态度行使权力,以及保证善意纳税人免受权力滥用导致的损害。(1)以礼貌、关心和尊重的态度对待纳税人。法律要求澳大利亚所有公务员都必须礼貌和尊重地对待公众,所以税务局在与纳税人交往的时候必须以礼貌和尊重的态度对待之,并且要尽一切适当与合理的努力帮助纳税人明白和履行自己的纳税义务。如果纳税人认为自己没有得到礼貌和尊重的对待,可以通过投诉渠道向税务局表达不满。(2)公平合理地行使权力。从法理上讲,公平合理地行使权力是自然正义的要求。普通法的自然正义原则要求裁判者公正而没有隐含或者明显偏见地行动。所以宪章表明根据这一法律原则,税务局不会歧视性地针对或者偏袒任何纳税人;如果纳税人选择行使法律权利,税务局不会采取任何反对性的干预。由于国会立法赋予了税务局在税收过程中可以行使较大范围内的权力,包括要求纳税人提供所得利益和资料的权力以及进入经营场所和获得文件档案的权力,所以宪章规定税务局有义务以公正、专业和合理的方式行使这些权力。例如,如果税务局需要获取纳税人手上的资料,他们会与纳税人协商并努力通过简便和合作的方式获得这些资料。(3)考虑纳税人的个人情况。税务局要根据纳税人的个人情况处理问题。这意味着税务局在确认纳税人的个人情况,及作出决定时,会把纳税人相关的个人情况考虑在内。这也意味着税务局承认纳税人在力图通过正确的方式办事时也会犯错,他们会听取纳税人的解释,并把这些解释考虑在内。但是,考虑个人情况并不代表税务局会对具有相同情况的不同纳税人区别地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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