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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房地产降价的重要因素
www.110.com 2010-07-26 10:51

打开国土资源部网站,可以找到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126件,找到相关法律、法规、规章101件,找到地方法规439件。但是,打开中国法院网的法律文库,可以找到国家关于“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983件,地方相关法规10713件;国家涉及“土地、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115件,地方相关法规1939件;国家涉及“土地、违法”的法律、法规、规章289件,地方相关法规4229件。

  据说,这个全世界最大的免费的法律文库,因为种种原因,只公布了不到1/2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即便如此,目前公布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怎么着也要出10套辞海。大概学完这些东西,要1000年以后了。如果套着这些条条来,所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依法行政,100%的都是违法行政。可见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所谓健全法制、依法行政的概念,为中国的法律事业建设,做出了多么巨大的贡献。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为参与土地的交易分成,建立自己的特权,谋取自己的垄断地位,与部门私利,违背法律和中央的有关规定,滥用职权,滥立滥用部门规章、制度,导致国内土地价格空前高涨,导致所有的禁止土地投机、买卖的法律失效,导致中央为保护全国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压制房地产价格,与土地投机的约束机制完全失效。如上海最高土地拍卖价业已超过1.13万元/M2.这意味着上海的房屋造价不会低于1.5万元/M2,而销售价不会低于2.1万元 /M2.投机业毕竟是高风险的行业,低于40%的毛利润,是没有人肯做的。

  由于各种原因,地方政府面对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指责,是不敢回应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毕竟掐着地方政府的要害。地方政府申报的大量耕地,是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合谋,背离中央人民政府的决心和意志,给分拆批准用掉了。而利润又被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地方政府给瓜分了。所以,地方政府和国土资源部的共同利益是在那里摆着的,也因此,查了那么久,也查不出多少地方政府用地违法问题,是离不开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这个根本原因的。

  一般情况下,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其实并没有批地权。这个权力,在各地的发改委(计委)。企业或单位向发改委申请项目计划,发改委同意后即下达项目计划,企业或单位用发改委的项目计划,向地方政府的规划局办理规划手续,然后拿着规划部门的批准手续,去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用途手续,并交纳土地出让金、级差地租,再到建设管理部门交纳各种城市建设配套费、综合开发费等。整个批准手续的法律过程,并没有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什么重要的事。但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于1999年1月27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行招标拍卖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知》,这个通知下发后,是全国性土地管理混乱的恶劣开端。各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纷纷成立土地储备中心,强行把他人的土地,低价储备到自己手里,并想方设法抬价拍卖,导致了土地管理的失控和恶化。

  各地的土地储备中心几乎都是事业单位,自负盈亏并企业化管理。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予注册资本金、启动金一般在20万人民币左右,各地的土地储备中心年土地交易额却高达几个亿,甚至几十个亿。很多土地储备中心年利润在几个亿、甚至十几个亿以上,成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财源,甚至是违法乱纪的小金库。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因为陷入非法牟利,已暴露出来的贪污腐败案件比比皆是,并触目惊心。

  中央压制房价的政策能不能贯彻到底?答案是非常艰难。因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获取最大利润的雄心壮志难以压制。所以,几年以来,房地产价格不顾党中央、国务院的禁令,一直大幅度攀升。

  在任何国家,控制企业的利润都是很容易的。所以,企业作为房地产涨价的因素根本不必考虑。要害是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各级政府的问题。

  所以,剥夺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交易权,是房地产降价的最重要一环。我国的国土资源情况已经非常恶化,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在应该把主要精力,投入到防沙治沙方面,以解决我国危险的沙化问题。而不是仅仅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无限度地制定法律法规管理或交易土地,为自己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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