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自然垄断因其理论合理性而合理的存续至今,可是由于垄断自身的弊病,导致问题迭出,比如自然垄断行业的创新意识日益萎缩,服务质量越来越差。笔者由亲身体会引出问题,从经济法的价值观出发考量自然垄断的相关问题,并以邮政业为例,与发达国家情况相比较,指出现状提出改善意见-引入竞争和监管独立。
关键字: 自然垄断,市场进入壁垒,公共利益
一、问题的引出-笔者的亲身体会……
情景:地点:北京市昌平区东关邮局
时间:2004年10月27日,15:30
人物:笔者、邮局业务员
事件:
笔者到邮局给好朋友寄生日礼物,一副耳钉,价值人民币10元。对邮局包裹窗口的业务员说:“我寄这个。”业务员拿走耳钉,甩出一张黄色的包裹单。
黄色的包裹单写着“国内快递包裹详情单”,笔者以往寄包裹,都是业务员问要“快递”还是“普通”,都是用的绿色的“国内普通包裹详情单”。这次什么都没问,甩出了快递单,笔者以为是邮局政策变了,没有普通邮递了,就没多问。问题就这样产生了……
填好了单子,交给业务员,此时耳钉已经被装在一个足可以装下二十副耳钉的邮政专用盒子里,并且已经被严严实实的捆绑住了。称重之后,业务员说:“12块。”笔者一下就觉得不对了,包裹是寄往本市的,而且几乎没有重量,怎么会要12块的费用呢?马上问业务员,他语气不善的说:“一个盒子就4元,……”等等一大串。寄过包裹的人都知道,这个价钱是绝对不可能的,一定是有问题的。可是由于业务员是在爱搭不理,无法继续问清。只好一肚子疑问和气愤,交了钱,离开邮局。
回学校的路上,笔者左思右想,何以如此之贵?
1、用的是快递的包裹单,因此而收费很高。可是,这不是笔者要求用快递单的,而是被动接受的。就算是接受了,也是邮局有过失。
2、 邮局邮递资费上涨。可为什么身为公众的笔者对此一无所知?而邮局内又没有明显的提示?
矛盾已经露尖尖角了,笔者想问:邮局的性质为何?为何其业务员态度可以如此的恶劣?
二、虽然我垄断,可是我的垄断很合理
(一)经济法的价值取向
论述自然垄断,先要从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来探究。
经济法的价值取向是指经济法所构筑的法律秩序的目标及其在实现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它包括三层含义:(1)经济法的宗旨和目标(2)经济法的自身价值(3)经济法的评价准则,即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发生矛盾时,依据什么标准取舍。
1、社会整体效益:
社会中单个经济活动的参与者以其占有或可支配的生产要素(资本、土地、劳动等)来实现自己的利益,这其中的投入与产出比为个体效益、各经济主体结合形成社会经济共同体。共同体掌握一定的资本以实现其社会财富最大化,就是社会整体效益问题。
经济法子产生之日起,就以社会整体效益作为自己的价值取向,以补充民商法的不足。经济法的社会整体效益价值取向与民法的个体效益价值取向是不同的。
2、公平:
“公平”是一个运用极为广泛而内涵极其复杂的概念,一般我们认为,公平有下列几种不同含义:其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社会成员政治和经济地位平等;其二,是机会平等,即在竞争中“大家”处于同一条起跑线上;其三,是分配公平,即亚理士多德所说的分配正义,这是指每个人按自己付出的资源投入的大小获得相应的收益;其四,是结果公平,是指社会成员个人收入分配结果的适度平等。
现在经济法赋予公平以更丰富的含义,其内容包括机会公平与结果公平。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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