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经济法论文 > 公司法论文 >
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利益保护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投资者不但是公司资金的提供者,而且也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如何在公司治理中充分关注投资者的利益,既是公司治理的理论基点,也是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综观各国的成功经验我们不难看出,一国经济的发展除了有赖于制度合理和制度功用的充分发挥之外,同样也离不开广大投资者的积极参与。同样现代各国公司治理的成功经验也告诉我们,在一个高度发达的国家中既不可能拥有束缚其公司成功运作的治理体制,也不能忽略和漠视投资者的利益和参与热情,否则这个国家的经济就不可能达到预期的目的。

  一、 保护投资者利益是完善公司治理的主要内容

  1. 公司治理的含义及其制度意义。“治理”一词来自于拉丁文,即bgubernare,含有“统治(rule)”或“操纵(steer)”的意思。在希措语中,意即“操纵者(steersmar)”。由于治理会涉及到权力的派生、权力的使用和权力的限制等多个方面,因此,任何社会组织要想维持其生存都需要进行治理。但治理被应用到公司领域之后,却被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也称公司管制、公司督导,于己于人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产生于英国,并很快流行于欧美一些发达国家,是目前世界范围内普遍开展的一项公司素质提高和公司规范运动。它是指用来协调企业内部不同利害关系者之间的利益差别和行为的一系列法律、文化、习惯和制度的统称。即如美国斯坦福大学的钱颖一教授所说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团体,包括投资者、经理、工人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制度中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公司治理结构应包括:如何配置和行使控制权;如何监督和评价董事会、经理人员和职工;如何设计和实施激励机制。” 公司治理有狭义和广义两方面的含义,狭义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侧重于公司内部的权利义务设置及其权利实现机制,其内容主要涉及董事会的结构与功能,董事会、董事长与以总经理为代表的公司经营管理层的权利和义务配置,以及与此有关的聘选、监督等方面的制度安排等项内容。而广义的公司治理结构除以上内容外,还包括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收益分配与激励机制、财务制度、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系统、企业战略发展决策管理系统、企业文化和一切与企业高层管理控制有关的其他制度。公司治理的着眼点是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条件下,对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和责任分担进行正式和非正式的以法律约束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安排,“也就是说,通过一种制度安排,建立利益主体之间的权力、责任和利益的相互制约,从而实现利益关系的合理化。” 也就是说,公司治理结构在本质上是一种联系并规范财产的所有者(股东)、支配者(董事会)、经营者(经理)、使用者(工人)的相互权力和利益关系的制度框架。它以实现公司最佳效益为目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等共同构成,通过指挥、控制和激励等活动而协调股东、债权人、职工、政府、顾客、供应商以及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具有权力配置、制衡、激励、约束、协调等功能。公司治理制度的理论基点是建立在公司与其组成人员之间合约关系基础之上的权利义务配置关系。这里主要有两层含义:第一,公司治理是一种由一系列不完全合约组成的合约关系。在公司治理关系中,公司被看作是一组合约的联合体,“这些合约治理着公司发生的交易,使得交易成本低于由市场组织这些交易时发生的交易成本。” 由于公司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不完全(或称有限)的理性和明显的机会主义的特征,因此“这些合约不可能是完全合约,即能够事前预期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并对各种情况下缔约方的利益、损失都作出明确规定的合约。” 而是表现为一些并不能对合约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分配作出明确恰切规定的所谓“不完全合约”。为节约合约的成立和运行成本,公司中的各类不完全合约常常采取关系合约的形式来加以确定,即在合约中并不具体规定行为的内容,而只规定行为的目标、原则、决策规则、分享决策权及争议解决机制等。这种关系合约的最大好处是可以最大限度的节约在多个合约下所必须的不断谈判和不断缔约的成本。第二,公司治理的功能在于合理的配置权利、义务和责任。其中最主要的是配置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权,即确定在合约未明确规定或未预期的情况下公司剩余控制权的分配。按照控制权配置模式的不同,可将公司治理分为:股东主导型、债权人主导型、经理主导型、职工主导型和共同主导型等几种类型。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经济学和法学上的公司治理本身就是-个综合性的概念,是与公司有关的各方当事人依据法律或合约规定,对公司高层经营活动行使和分配权力并相应的分担利益和责任。从静态上看,公司治理表现为一种结构和关系;从动态上看,表现为一个过程和机制。公司治理的目的是以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基础,以合理配置权利义务、增加股东投资回报、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和所有权与决策权分离为主要内容。法人治理结构的关键是如何在建立和完善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相互制衡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公司利害关系人和以股东为代表公司投资人的整体利益。公司治理的这一目的和要求,不但是充分发挥公司制度基本作用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精髓之所在,是实现股份制公司制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科学进步的组织保证。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