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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企业制度与银行信贷风险控制
www.110.com 2010-07-26 10:52

  「摘  要」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在银行信贷管理中十分重要。频频发生的关联企业巨额贷款损失案件暴露出我国现行关联企业制度的缺陷以及我国商业银行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机制的漏洞。我国亟待借鉴国外经验,强化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首先国家要完善关联企业立法,从法律制度上保障银行债权;其次商业银行应建立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机制以及关联企业信贷信息咨询系统,并做好对关联企业贷款的统一授信、贷前调查和财务分析,选择合适的借款主体和担保方式,在借款合同中设置预防性条款,加强贷后管理;最后银行监管机构要采取措施加强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监管。

  「关键词」关联企业,关联交易,信贷风险,控制

  关联企业和关联交易的隐蔽性和复杂性给银行信贷工作增加了难度,也对现行公司制度所提供的债权保护手段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最近,农凯、铁本、德隆,华光等系列关联企业贷款相继出现问题,而且涉及贷款金额巨大,银行损失惨重。总结教训、借鉴国外经验、采取措施加强对关联企业信贷业务的监督和管理,防范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已显得十分紧迫。本文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在对关联企业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并对国外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情况进行考察的基础上,提出了借鉴国外经验、加强关联企业信贷风险控制的对策。

  一、关联企业信贷风险分析

  关联企业是指在资金、经营、购销等方面,存在直接或间接的拥有或控制关系,以及在其他利益上具有相关联关系等特征的企业。关联企业是具有独立法人人格的企业之间以资产联系纽带为主要方式而连结成的联合体。关联企业体系内部利益上具有一致性。

  (一)关联企业信贷的主要风险

  关联企业信贷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信用膨胀的风险。从形式上看,一般关联企业各成员的贷款金额不是很大,但由于其从属企业受控制企业的支配,从属企业以自己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控制企业通过从属企业获得贷款。如果将关联企业群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整体来看待,则控制企业贷款量往往大大超过其授信额度,形成该关联企业整体的信用膨胀。

  2.担保虚化的风险。信贷实践中,控制企业令从属企业为其贷款担保或为其他从属企业贷款担保的问题较突出。从属企业以自己的名义提供保证担保,在形式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实质上,由于从属企业的人力、财力、物力常常被利用作为追求整体关联企业整体或控制企业利益的资源和工具,因此从属企业往往没有相应的能独立支配的财产,担保虚化,增加了其风险程度。

  3.信贷资金挪用风险。在关联企业中,从属企业以自身名义获取的贷款往往被控制企业挪作他用,不仅为违规经营提供了土壤和手段,也难以真正体现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增加贷款风险。虽然银行有权利对贷款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但由于现行财务会计制度的欠缺及银行与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客观存在,银行在实践中很难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真正的监督。

  4.贷款偿还风险。由于我国关联企业法律制度中欠缺对公司股东滥用有限责任的规制,没有相应的制衡机制以规范控制企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在此情况下,目前的法人制度实际上是严格的股东有限责任,加之当代中国社会信用基础和信用理念的薄弱,从而使商业银行在面对关联企业客户通过关联交易侵害银行债权时,难以找到真正合法有效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债权,最终导致贷款偿还出现风险。

  (二)关联企业贷款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

  1.关联企业集团内在的特点是风险产生的根源

  关联企业集团是通过资产纽带,把众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联结在一起,内部经济成分复杂,成员企业参差不齐。集团公司常常通过产权纽带,对子公司实行财务监控管理,而集团公司内部财务管理模式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弊端。同时关联企业间关系极其紧密,其风险变化呈联动效应,一旦风险爆发,将迅速波及其他成员,出现所谓的“多米诺骨牌”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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