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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企业产品免检制度的存与废
www.110.com 2010-07-26 10:53

  「内容摘要」企业产品免检制度是我国政府主导型经济发展模式下的产物,其设立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我国的产品质量,增强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加速经济的发展。可是,由于这一制度在设计上的失误和理论基础上的缺陷,使得该制度的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不仅设立宗旨得不到实现,相反导致了政府权力对市场机制的破坏。而其设立的宗旨可通过完善我国的企业产品质量监督制度来实现。因此,我国应当在废除产品免检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企业的产品质量监督制度。

  「关键词」产品免检制度,作用有限,理论缺陷,制度完善

  企业产品免检制度是指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将质量稳定、市场占有率高、产品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有关标准,以及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连续三次以上抽查合格的产品,确定为免检产品,其产品在一定时期内免于各地区、各部门、各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的一种制度。应当说,这一制度的实施在提高企业质量监督的效率等方面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也树立和培育了一批龙头骨干企业,如海尔、格力等。然而,认真检视这一制度,就会发现无论在制度设计本身还是理论基础上,它均存在着先天的缺陷。从长远利益来看,这一制度的废止势在必行。本文试图在考察我国企业产品免检制度产生背景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企业产品免检制度的有限作用与理论缺陷,并就我国企业产品质监制度的完善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一、制度背景:中国企业产品免检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自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走上了一条实现国家繁荣和民族富强之路。然而,在一个市场经济发展严重落后的国家,要想跻身于先进发达国家行列,如果单纯跟进市场自身发展的脚步,所需要的时间将会很长。因此,我国政府采取了政府主导型的经济发展模式,①即依靠国家和政府掌握的合法使用强制力的垄断权来主动完成改革开放和市场化改革,迅速改变我国发展长期停滞、落后的面貌。到了上世纪90年代,中国经过十来年的改革开放,经济实力得到很大增强。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国仍然处于弱势一方。特别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经济全球化浪潮日益迫近中国,中国的经济发展承受着很大压力。中国的企业不仅要面对国内企业的竞争,还要面对国外大企业的竞争。而此时,中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才初步建立,市场竞争的优势不能得到发挥,破坏市场规则的事情时有发生,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受到干扰。在这一新形势下,如何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提高中国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保持经济的高速发展,成为摆在国家和政府面前的一道难题。正是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国家决定设立企业产品免检制度。

  我国产品免检制度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一些地方的技术监督部门对本地连续几年被国家及省内监督检查合格的产品,在一定时间内免于监督检查。在实行过程中,由于国家没有对产品免检制度作出统一的规定,各地的做法不一,使得各地的免检工作开展不平衡,免检产品的质量水平参差不齐,出现了一些背离初衷的做法。于是,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7年8月发出各地暂时停止免检制度的通知,各地的免检工作趋于停顿;②第二个阶段,1999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产品免检制度作出了统一规定,2000年3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这一规定发布了《产品免于质量监督检查管理办法》(以下简《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产品免检制度在中国又重新启动。其设立宗旨是扶优扶强,加快发展,创造一个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引导消费,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避免重复检查,克服地方保护,减轻企业负担。③也就是说,产品免检实际上是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日益加快,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针对我国企业产品竞争力不强的问题,政府通过有形之手干预市场,对其进行“必要”扶持,同时也减轻自身工作任务的一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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