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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的世界伦理——十周年纪念感言
www.110.com 2010-07-24 15:35

  “世纪末”的感受最早流行于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末曾饱受Y2K的威胁,结果平安无事。除夕与往常一样,守岁之后挖觉,睁眼已是新年新禧,并无异状。人的问题依旧持续,等待着我们以新思维去面对。新的世纪仍然是两个表面上看来相反的趋势加速进行中。一方面是离心的倾向,多文化主义流行。西方自启蒙以来建立的普世主义的文化理想受到挑战,帝国主义、种族主义、男性中心主义的霸权受到强烈的谴责,连带科技商业主义的流弊受到严厉的批判。另一方面则是向心的倾向,世界已成为一个日益缩小的地球村。各传统不再隔离在不同地区发展。宗教、文化杂处,彼此之间打交道成为家常便饭。就在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提出文明冲突的警告的当儿,孔汉思(Hans Küng)作出了签署世界伦理宣言的努力。依他之见,只有各宗教文化传统能够捐弃成见,存异求同,凝聚共识,才能避免矛盾冲突、同归于尽的命运。这就是在当前所面临的处境。

  我曾经说明,我不属于狭义的当代新儒家的统绪,但也不会反对学界一般把我归入海外或港台新儒家的意见,因为我确认定儒家传统中有万古常新以及与时推移的成分。下面我就由这样的视域面对我们当前的处境作出回应。和上一代在1958年元旦签署《为中国文化敬告世界人士宣言》的学者相比,我们这一代的处境是截然有异的。那时正当存亡继倾之际,故突出了心性之学的道统,也强调了吸纳西方科学、民主的必要。如今我们吸收西方之长是理所当然之事,而西方知识份子也捐弃了以往傲慢的态度,学习尊重异文化,不再把西方的价值就当作普世价值。反过来,我们也无须强调儒家的正统意识,那同样是过时的东西。在多元架构的预设下,我们只需阐明儒家传统“内在超越”的方式,可以是一种合理的终极关怀,便已经足够了。而大量的经验研究阐明,日本与四小龙──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确都有儒家背景,但各地成功或挫折的因素都不一样。自从制度化的儒家在清廷覆亡之后宣告终结,两岸三边已不足自居为儒家之正统。韩国所保留的儒化的风习更多于台港大陆。而各地的儒家传统发挥了不同的功效,难以一概而论,乃有一种“非正统”、“非中心化”的倾向。但在另一方面,我们也不愿意陷入相对主义的窠臼,这正是我们必须着力加以澄清的所在。

  在这里,世界伦理的建构为我提供了重大的启示。它必须是一“极小式的”伦理,否则就不可能为不同的宗教、文化传统所接受。它不能无所排斥,如果一切可为,要这样的伦理何用?孔汉思以Humanum(人性、人道)为宗教的通性,将“金律”──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视为世界伦理的基石,四个实际行为的指令是“不杀”、“不盗”、“不淫”、“不妄”的现代阐释。明眼人很容易看出,这是十诫中有关道德伦理的四诫的表达。但我仍加以强烈的支持,原因在他虽仍用西方的文字和概念来起草宣言,其意涵却超越了西方的藩篱。实际上,佛教杀盗淫妄酒五戒,儒家仁义礼智信五常,所指涉的正是类似的东西。而世界伦理的建构之所以可能,也正是因为由不同传统发展出来的道德规条确有彼此若合符节之处。

  西方学者用归纳的方式找到像“金律”一类的基本原则,四诫一类的禁令,再加上一些程序上的普遍规定,由此而看到世界伦理建构的可能性。但实际建构决不限于西方的文本,每一传统都可以自订条文,参与国际性的讨论,作出特殊的贡献。在1997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举办的“普遍伦理计划”的国际会议中,我就曾提出论文由新儒家的视域看世界伦理。我的论点涉及方法与内容两个层次。从方法学的观点看,归纳的取同略异的做法是不足够的。我提议给予“理一分殊”以现代阐释,用朱子“月印万川”的方式,才能够不取消差别而找到会通的可能性。“理一分殊”能够提供纵向与横向、贯通古今中外的方法途径。如果我们能够分别开传统中万古常新、与时推移的成分,古代的金律与五常自然可以重新加以阐释,赋予其适合于现代处境的涵义。同样理念也可以容许犹太教、基督宗教、伊斯兰教、印度教、佛教、儒家给予类似而不同的文字与概念的表达。同时世界伦理当然有内容的指涉,不能只是有关形式、程序的规定。只不过任何有关价值规范、道德规条的成文表达,就已受到具体时空处境的约束,而失去其抽象的普遍性。仁心的表达古今不同,不可勉强归一,否则就会造成僵化、负面的效果。但孟子指点的,孺子之将入于井所引发的怵惕不忍之心,却的确可以不论古今中外的差异而激起共同的感受。当然孟子的良知不能单纯当作心理的反应,它指向一既超越而内在的根源,此处不能申论。由现在对于“理一分殊”的了解,一切成文的表达,包括儒家的表达在内,已经属于“分殊”的层面。但“分殊”指向“理一”,那是“道可道、非常道”、“上帝以上的上帝”的层面。但由分殊层面之若合符节,通过信仰,即可以指向一超越的存在、价值之源,已非我们通过逻辑推理、经验推概可以证立的层面了。它可以被了解为康德(Immanuel Kant)所谓不得不作的“基设”,但港台新儒家宁可以之为在自己生命之内发出的直接呈现。而世界伦理宣言所要求的恰正是人的内在态度的转变,不能只满足于1948年签署的人权宣言那样的法律文件。那么儒家式的进路有其殊胜之处,也就不言而喻了。本但孔汉思指出,这是一个“典范转移”的时代:它不再是一元独霸、西风压倒东风、或者东风压倒西风的时代,而是多元互济、交流对话的时代。这并不是要人不再追求真理,放弃自己的信守,而是在建立了自己的终极关怀之后,还要采取一种开放的态度。这才能使各人植根在自己的基础上,不为自己的成见所拘,不断作自我的扩大,以指向于终极的真理,追求存在与价值在现生的进一步的具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找到克服文明冲突、免致地球毁灭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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