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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之归兮?
www.110.com 2010-07-24 15:36

    魂,应该是《叫魂》(「美」孔飞力:《叫魂: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陈兼、刘昶 译,上海三联书店,1999年1月第1版。以下引用该书观点直接标明页码)中的核心概念,虽然其具有较强的象征与比喻色彩,但是,在围绕“魂”(窃魂与护魂)这一非常事件中,它的内涵还是可以界定与解说的。

    对于乾隆皇帝而言,“魂”也许具有如下意义:首先,“魂”表征着大清王朝统治的根基与稳固,象征着一个部族政权的合法性。孔飞力指出,身为一个统治着庞大帝国的少数种族,满清朝廷必须两者兼备——既必须从普世主义的角度又必须从种族的角度来表现出自己高人一等的优越性。要解决满清政权所面临的基本问题,两者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们既需要以具有合法性的皇族身份来统治这个大帝国,同时也需要维护征服者精英层本身的凝聚力与活力。弘历的风格,是尚武的满人种族特性与普世主义文化的一种不太和谐的混合物。他希望将满族特性变为帝国机制的一个组成部分。君权既要成为满人文化完整性的保护者,又要成为多种族霸权的一种象征,其正当性则是应通过普遍性的儒家言辞得到证明。(78—79页)正因如此,“魂”之有无意义重大,围绕“魂”之窃夺与护卫才能成为“政治罪”建构的强大动因与机制。其次,大清之“魂”不仅表现为官僚阶层的效忠,还体现为百姓的归顺与服从。所以,当叫魂事件发生时,官僚和百姓都要被置放在乾隆的天平上进行称量,不合标准的当然要剔除。

    对于百姓而言,“魂”的意义并不象乾隆那样宏大,也不如官僚那样复杂,或许只是其身家性命的依托,魂灵遭到窃取,就有了生命之虞。但是,普通百姓的护“魂”似乎也产生了溢出效应,具有了借助权力而行其私的味道儿。可是有一点是确实的,即:在守护魂灵上百姓和乾隆一样,都表现出一种积极与主动。但这并不意味着两者存在什么共谋,如果皇帝之忧与百姓之惧能够形成一种合力的话,那也只是偶合,其连接点就是对“魂”之守护。

    对于官僚阶层而言,“魂”之意义恐怕要复杂许多。官僚之“魂”不可避免的要具有皇帝之“魂”的一部分,这在大一统国家是可以理解的。从这里我们既可以看到皇权的广大无边,又可以想见官僚阶层存在的依据与理由。同时,也不能否认官僚自身之“魂”的存在,最为重要的是存在于其辖区和依托于常规运作的各种利益,诸如生命安全、经济收入和官职晋升。在这个意义上,官僚对自己之“魂”的态度往往是保守而不是精进的,是消极而不是主动的;但是,官僚没有自己纯粹的魂灵,因为他们必须要为皇帝服务,所以,又要尽臣子之道,这也是他们的魂灵。所以,孔飞力说,在叫魂故事的三个不同版本中,最不精彩的是我们故事中的非英雄角色官僚的那个版本。如果说,这些实际而持不可知论的人们会对未见势力感到害怕的话,那就是暴民的狂怒易变和君主的反复无常,这两者都对让他们感到自在的现存体制构成了威胁。他们试图通过恐吓那些提出妖术指控的人来击败前者,通过对君主封锁消息来挫败后者。但是,这两个计策都未奏效。他们不得不以并不可靠的证据为基础,勉强从事对妖术的清剿。(303页)

    这样,在儒家等级伦理和法家理性之“恶”的背景之下,乾隆、百姓和官僚针对于外乡人和游离于正统秩序的僧人等拟制对象便展开了一场护“魂”的搏杀。在这场博弈过程中,各家的本事和人性之恶均得到了淋漓尽致地展示。乾隆当然要突破以往的常规,拿出严饬属下、重申官场规范、强化个人关系等手段来打击叫魂者以护卫大清之“魂”,从而维护皇权的神威和统治精英的凝聚力与活力。正如钱穆先生所言,我们讲政治制度,有一些确实是制度,有一些则只能叫事件或法术,制度指政而言,法术只是些事情或手段;不好说是政治。大抵制度是出之于公的,在公的用心下形成的一些度量分寸是制度。而法术则出之于私,因此没有一定恰好的节限。所以,在这个非常时刻,我们能够更彻底地发觉专制皇权的运行特点——人治而非法治的重要原则不可能通过只会产生俗套公文的程序来实现。弘历因而否决了任何进一步制度化的解决办法,特别是否决了为使政府仪式化和形式化而制造出更多文牍的方案,然而,一旦君主否定了更为有效的制度常规,答案是什么呢?显然只能是君权对官僚机器的直接进入。(266——26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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