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理解与适用(2)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保险公司能否直接参加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笔者的观点是肯定的。《保险法》第 50条第(一)款规定:“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可见,保险法规定了保险公司直接赔偿义务,也就赋予了受害人对保险公司的直接请求权。《交法》第76条第(一)款同样赋予受害人以法定直接请求权,且独立存在。一旦发生诉讼,保险公司应为直接共同被告。对此,江苏省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已作了肯定性规定。
陈俊杰 王胜祥
- 上一篇:民间法:一种法的社会学视角
- 下一篇:电信卡余额过期作废的法律分析
最新文章
推荐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