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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法的崛起
www.110.com 2010-07-24 15:37

  现在有个说法是:“为什么研究行政法的女性很多,因为行政法是公法;为什么研究宪法的男性很多,因为宪法是母法”。实际上宪法既是母法,又是公法,是个巧合,宪法与行政法都是公法。

  1998年我去台湾的时候,有台湾的学者告诉我,在60、70年代,民商法在台湾很盛行,但到了70、80年代公法变得非常热(当然现在民商法还是很热),但是公法-宪法与行政法已经发展得和私法差不多了。台湾的大法庭要审查宪法行政法争议,有十五个大法官,其中大多数都是研究公法的,也就是说它由“冷学”变成了“显学”。1999年底《法制日报》开了个座谈会,请专家们谈谈《法制日报》的宣传,应该重视那些方面的问题?我给他们提了个建议,说要抓住公法这个核心、这个环节,占领公法这个最高层,为什么提出这个问题呢?即为什么公法现在国家会很重视呢?马克思曾经讲过:“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问题,问题就是时代的声音”。那么,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是什么呢?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就是发展经济,就是发展民主。而发展经济、发展民主,都离不开公法,公法处于非常关键的地位。

  一、 公法为何会在21世纪的中国崛起,我认为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原因:

  (一)经济的市场化

  公、私法的划分是从古罗马开始的,古罗马法学家查士丁尼在《学说会纂》的前言中提出:关于罗马国家的法是公法,关于私人的法是私法,首先提出了公私法的划分。但古罗马的公法并没有发展起来,或者说发展得很不充分。而私法则发展得很充分,即所谓的“市民法”、“万民法”发展得很充分,是以后《法国民法典》直接学习的样板,直接影响了近代现代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到了资产阶级改革以后,古罗马公、私法的划分主要是影响了大陆法系国家,在英美法系国家并不承认公私法的划分(实际上也存在着公私法的问题,实际上也存在着不同的法律部门,但基于观念和传统的原因,英美法系不大承认公、私法的划分,当然也有个别学者如培根,是承认这个划分的)。

  为什么说经济市场化会要求公法的崛起呢?美国有一位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获奖者诺斯提出一个“诺斯悖论”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发展的关键,但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这类典型的例子是很多的,比如在中国古代有许多所谓的盛世,有清朝的“康乾盛世”、有唐朝的“贞观之治”有汉朝的“文景之治”,当然这其中最兴盛的是清朝的“康乾盛世”,其时间是1750年,当时我们的国内生产总值点世界的33%,人口有4亿(当时欧洲只有几千万人口),我们的经济总量居世界第一。但到了1949年,我们的国民生产总值只占世界的0.3%,这200年间降了100倍,这200年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使中国衰退的这么厉害?那就是腐败的制度,腐败的封建制度,扼杀了资本主义的产生,极大地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我国现在的国民生产总值,去年是1万1千多亿美元,今年大概是1万2千多亿美元,美国是10万亿美元,世界的总GDP,大约是30万亿美元,我们现在占百分之几点几。“十六大”报告提出到2020年要翻两番,即要达到接近5万亿美元,再提出到2040年再翻两番,如果按7%增长速度,到2040年可能达到20万亿美元。那美国又怎么增长呢?美国的增长速度一般认为20年翻0.5番,到2020年是15万亿,到2040年大概是22万亿。如果按照这一速度,到2040年我国的GDP总值将与美国的比较接近,当然这只是一种算法。

  在“康乾盛世”我们很强大,但由于权力不受制约,中国封建社会就在治乱当中生存。一个年代刚开始很兴盛,励精图治,把土地分给农民,生产力得到极大的发展。但过了一段时间,权力不受制约就腐败,土地兼并、民不聊生,最后导致农民起义。明朝的时候郑和下西洋,舰海业非常发达,李光耀讲郑和下西洋已到了好望角,去年美国一位教授研究了郑和舰海日志,认为郑和下西洋已到达了北美和南非。但到了明朝中期,我们全国封海,把船全部销毁,到了康熙时期虽然有所恢复,但仍然闭关锁国,明朝修长城修得就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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