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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达标工作的研究与对策
www.110.com 2010-07-24 13:11

  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的前沿阵地,担负着大量的民商、刑事自诉案件的审判和执行工作,是人民法院对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窗口”。因此,加强人民法庭基础建设已成为人民法院的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为全面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全国人民法庭工作会议精神、省高院《全省人民法庭达标活动规划》以及海南中院《关于加强法庭建设的实施意见》,基层法院结合“作风转变年”的实际,正在紧锣密鼓地狠抓人民法庭的达标工作。辖区法庭的撤并改革,虽然使法庭人员配备得到了加强、物质装备有所改善,审判质量与效率也有所提高,但与省高院的达标规划要求仍有较大的差距。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们必须进一步振奋精神,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在确保达标的基础上,力争提前达标。因此,如何抓好人民法庭的达标工作,全面落实省高院《达标规划》提出的各项指标,是我们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对此,我们认为,应着重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领导重视,指导协调到位是抓好法庭工作的根本保证。基层法院领导的重视,是做好人民法庭达标工作的前提和重要保证。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处在最基层,是人民法院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其工作的好坏直接影响到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司法的权威。因此,基层法院领导要重视法庭工作。首先,“一把手”要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党组成员集体抓,在法庭建设上形成合力,把法庭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下去调查研究,指导协调。在确保上级法院拨给法庭的建设资金、交通办公设备和法律书籍到位的基础上,还应争取当地的财政部门、辖区镇、农场和企事业单位对法庭建设在财力、物力和用地上的支持与配合;其次,院党组要在政治上关心法庭干警的进步,真正做到“从优待警”。一是在提拔任用晋级方面给予从优待遇并形成制度。凡是法庭干警入党申请符合条件的,要重点培养和发展。对干部提拔任用晋职和评先,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考虑法庭干警,以激励他们争先创优。二是在工作和生活上关心照顾法庭干警。人民法庭不仅担负着繁重的审判工作,而且干警大都远离家庭,工作、生活环境非常艰苦,院领导要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在交通工具上、生活补贴和居住就餐方面向法庭倾斜,为干警配备摩托车,办好小食堂,方便干警工作和生活,解决干警远离家庭的后顾之忧。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不仅安心法庭,而且乐于到法庭工作。把法庭达标工作放在法院工作的首位来抓,彻底改变法庭的面貌。

  二、健全制度,抓好队伍建设,是抓好人民法庭的达标工作的关键。法庭达标必须有一支党和人民信赖的高素质法庭审判队伍做保障。而提高干警政治素质,以制度建庭是抓好队伍建设的根本。一是要建立政治学习制度,在选配好一个有责任心,能力强的法庭庭长后,由庭长落实“一岗双责”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学习政治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使全庭干警真正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挥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农村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服务。二是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要求干警自觉遵守法官职业道德、审判纪律,建立干警廉政档案,实行违法违纪责任追究制。对案件进行检查和回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以消除后患,增强干警廉洁自律意识和责任感。三是制定法庭干警驻庭和考勤奖罚制度。坚持从严治警,强化纪律观念,要求干警实行全天候驻庭、节假日轮流值庭制度,把法庭辖区当成自己的家园,视辖区人民如同父母,在干警中达成“庭荣我荣,庭衰我耻”的共同理念,使工作更具有凝聚力。

  三、深化改革,力求公正与效率。人民法庭进行审判方式改革,应当从农村的实际情况出发,坚持“两便”原则,充分发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简单民事案件的作用,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1.实行案件繁简分流,简化案件的受理手续和审理环节。由庭长决定立案,直接受理。2.推行巡回办案,就在审理,即收、即审、即结、即执。走一路审一线,使群众在住家门口就能打官司讨说法,方便群众诉讼。人民法庭的审判工作是直接面向农村,面向农民,与农村和农民的生活息息相关。审判方式的改革强化了庭审功能和当事人的举证能力,而有些当事人流动性大且文化素质低,法制观念淡薄,因此,法庭的同志要一改过去坐堂办案,等案上门的衙门作风,采取“抬起衙门赶大集”形式进行设点收案,巡回开庭。如长坡、潭门、博鳌的乡镇渔民较多,他们外出远洋作业,一去就是半年以上。针对这种情况,当地法庭的同志瞅准渔船返港的机会,在渔港或渔船上,收案开庭,进行调解等一系列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另一方面是对一些因生产、经营活动离不开身的人,采取上门的办法办案,坚持“两便”原则,在鸡场、虾塘、水果园等地方开庭审理,或进行开庭调解。能够达成协议的,马上送达随身携带的已制作好的,盖好公章的空白调解书给双方当事人,大大方便了群众,简化了办案程序。同时,通过巡回办案的方法也密切了群众与法院的联系。3.大胆适用督促程序,办理支付令案件,实现快简结案,缩短办案周期。4.尝试部分裁决文书实行格式化的作法,避免重复劳动,提高工作效率,如对银行借贷纠纷案件实行调解书、判决书格式化,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5.放权给合议庭、独任审判员,由他们自己签发法律文书,减少定案层次,提高审判效率。对一般的案件,审判长或审判员直接签发裁判文书,作为院长只能是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监督,如案件是否超审限、是否需要回避,或有可能存在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等情形的,进行督促和指导,而实体上对处理问题不能乱加指点。正确处理好放权和监督的关系,可大大增强法官的责任心和业务素质。6.增强审判透明度,提高法庭宣判率,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心,体现审判的公正与效率,把审判方式改革推向深层次。由于法庭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加上裁判权独立行使,那么就必须强调在法庭办案的透明度上大做文章,主要表现在案件的当庭宣判率上。当庭宣判率既是检验一个法官庭审中对证据的判断能力,同时也是检验法官对法律熟练程度的标准。如果未能当庭宣判的,那么在宣判后,也必须将有影响的判决书公开张榜于墙,让社会各界进行监督指导。连续二年来,琼海市人民法院几个法庭的当庭宣判率呈持续明显上升趋势,在今年上半年的检查时,当庭宣判率平均为78%以上,其中塔洋法庭为85%以上。针对法庭的案件数量多,但标的小争议不大的特点,我们大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如近三年来,琼海市法院三个法庭审结的近1000多件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审结的就占60%以上,一些案件确是争议较大,或公告送达,或需要进行评估、鉴定的才改变为适用普通程序,否则,应以简易程序审理,由于庭长对案件有完全的分配权,使法庭工作的主动性由法庭自己掌握,工作效率得到了大大提高,工作积极性也空前高涨。由于三个法庭进行了全方位审判方式改革,及时裁判,避免了因久拖不决给当事人带来不应有的损失或导致矛盾激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是深化改革取得的显著效率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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