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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主义与道德主义
www.110.com 2010-07-24 13:12

  二十多年前律师制度刚刚恢复的时候,为政治犯、杀人犯辩护是件困难的事情。尤其在反革命案件中,带着大檐帽的检察官和审判员对雄辩的律师感到不爽的时候,往往拍着桌子,指着律师的鼻子怒斥:你站到什么立场上去了!那意思是,这个犯罪分子站在反人民的立场上,你还替反动分子说话,显然你也站到了人民的反面。那架势,似乎要把律师也一块儿毙了。

  现在不太兴这套阶级斗争话语了。但这套思维方式还在。去年,罪大恶极的黑社会头子刘涌的辩护律师、主张“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应予排除”的法学家们,也挨了一阵好骂。前不久的“郎顾公案”中,我一直比较钦佩的杂文家鄢烈山,却写出一篇不爽的文字质问张维迎:你“站”在哪里说话?一些知识人士指责那些“为中国企业家代言”、为“特权利益阶层”说话的经济学家站在了民众的对立面。

  学术的分歧、思想的争论是很正常的,这甚至是知识进步的必经之路。但是在讨论时,不分析对手观点的漏洞、不提出新的论据、不反驳对方论证方法或逻辑上的谬误,而是质疑和指责对方的立场,这就有问题了。似乎立场对了,一个人的观点、方法和行为就一定是对的。似乎立场错了,不需要仔细研究就可以判定他的一切论证都是扯淡。似乎一个观点之所以是对的,乃是站对了立场的缘故;而错误的观点必源于错误的立场(或主义)。这是一种思想学术上的“出身论”。这种思想方法,我管它叫“立场主义”,或者叫“主义主义”。“立场主义”曾经被我们走了极端:“凡是敌人赞成的,我们都反对;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都赞成。”而“主义主义”是个很怪的说法,但是下面的说法我们一点儿也不陌生:“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其逻辑是,以某种“主义”为判断和取舍一切事物的唯一标准。

  “郎顾公案”之后还有“朱甘事件”:在众多的评论文字中,对苏力道德的质疑乃至谩骂占了很大比例;而为苏力辩护的人也是从品格上为苏力担保。我无意对此事件作任何具体的分析,只是对这种争论的方式有点困惑:难道这个事件中最有价值的是某个人的道德问题?难道一个人的道德没有问题,就可以不遵守规则和程序?难道一个高尚的人,就一定不会违反规则?难道制度是完善的,而仅仅是道德的瑕疵导致了不好的结果?一个人遵守规则仅仅因为良好的私人品质?我们总是期待一些道德上的完人、圣人,以为这样就可以不去考虑制度约束。把社会、制度、历史或知识的问题归结为好人-坏人,这种思想方法,不妨叫做 “道德主义”。我无意否认道德评价的社会作用,但是对这么一个能够深入讨论教育制度具体问题的公共事件,却基本上流于道德指责或道德辩护,不能不说是“被败坏的公共讨论”。

  不从理论上、事实上和论证方法上去和对手交锋或探讨,不把讨论的重点放在知识或制度上,而在道德良心上做文章,这遮蔽了问题的实质。若道德败坏是关键所在,那么解决问题和预防问题的办法当然是提高道德水平: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品德教育,道德宣传、搞“三讲”、“三个代表”。——政治思想课程之多,世界领先;而腐败官员有增无减,前赴后继。民间流行一个说法,处级以上干部,挨个枪毙会有冤枉的,隔一个枪毙会有落网的。可见道德基本上不管事儿,官员的行为选择基于约束机制。没有分权制衡、没有司法独立、没有新闻自由、执法不力、以及社会转型时期的寻租空间等等,这才是腐败的原因。同一个农民,在公家地里偷懒,在自留地里流汗;同一个售货员,在国有的供销社里对顾客冷若冰霜,在自己开的小店铺里对买主笑脸相迎,何也?产权安排异也,与道德何干?不调查具体的约束机制、不了解相关的知识背景,很容易在道德义愤的层面上说事儿。所以我们一见到“牛奶倒进大海”这种事情,就大叫“垄断资产阶级的腐朽本质”了。所以我们在不了解或不愿了解同性恋现象的生物学、心理学和社会学原因的时候,最省事的办法就是将其贴上“反道德”标签。我觉得这是一种思维上的偷懒。(或许这也会被当作一种道德指责,如果不想理解思维偷懒的激励机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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