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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爱民:土地法、动产法到信息法的社会历史变
www.110.com 2010-07-24 11:26

  摘要:

  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到信息社会。早期的人类在狩猎经济的方式下生存,没有私有财产,也没有所有权。农业社会的基础经济资源是土地,与之相适应,土地法成为最早的经济资源配置法则。工业社会的基础经济资源是机器,于是动产法取代了土地法的核心地位。信息是信息社会最重要的经济资源,信息法必将成为一个独立而完善的法律部门。

  关键词:

  土地法   动产法   信息社会   信息法

  人类社会的发展已经由农业社会、工业社会进入到信息社会。任何社会都需要有一套复杂的整合机制以维系社会的团结[1],在这些机制中法律是最后的保障。马克思说,法律只是“表明和记载经济关系的要求而已”[2].社会的团结并不是脱离现实的空中楼阁,任何社会形态下的维系“团结”的法律规则都是建立在和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相适应的经济资源配置的基础之上的,这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原理在法学领域的体现。在任何社会任何时代,财产法的目的在于社会资源的最优配置及充分利用[3].人类社会的发展史不止一次地证明了这个道理。从狩猎时代到农业社会,从农业社会到工业社会,再到信息社会,不同的社会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同,生产方式不同,社会核心经济资源就不相同。与之相适应,核心经济资源的配置法则也就不同。当然这些差别不是一天形成的,而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呈现出一个不断更迭演变的缓慢过程。信息社会,有形的物质在社会经济资源中的核心地位已经逐渐被信息所取代。信息法的产生,是段生产力发展的最终和必然结果。

  一、农业社会经济资源配置的核心法则——土地法

  早期的人类在只收获不制造的狩猎经济的方式下生存,这种状态一直持续了几十万年。狩猎经济是一种共享共有的经济,没有私有财产,也就没有所有权。在这个阶段,连个人都是隶属于集团的。“与文明人相反,那些处于狩猎、采集或自然经济中的原始人,它们与没有食品的人分享食物。一些行路人可以随意选定人家接受饮食招待。受灾地区也总会得到邻居们的接济。一个在树林中吃饭的人,惟恐自己独享,他一定要大声叫喊,希望有旁人来与他分享。”[4]所有权意识的缺乏,有很多因素,道德因素是其中之一。原始人认为,无条件的分享与互助是道德的,而交易是反道德的。他们认为交易是为了谋求更多的利益。但是,所有权意识的缺乏,最主要和最显著的因素还是经济因素——互惠交换的经济原因。一头大型的猎物往往超出狩猎者个人或者家庭的需要,不分享必然导致浪费。而分享带来的一个客观的结果就是互惠交换,当自己没有食物的时候也可以分享其他人的猎物。在迫不得已进行交易时,他们选择了一套“沉默交易”的模式。“卖主”蹑手蹑脚地在交易地留下自己的交易物品,这些物品大多是森林物产以及狩猎产品。然后,他们就躲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等待“买主”。“买主”在看中的物品旁边放下一些他们认为价值相当的物品,然后悄悄离开。当害羞的卖主重新出现,并把“买主”留下的物品拿走,表明他对交换表示满意。“买主”在“卖主”走后,小心翼翼地出现,拿走属于自己的东西。[5]

  狩猎经济是一种摄取经济,与生产无关。加之最后冰期的严酷气候,在人类的疯狂掠夺中,可食性动植物资源锐减。当人类已经在普遍意义上面临饥饿和生存的压力,拯救恐慌的人类的种植业在女性的手中悄然诞生。这意谓着著名未来学家托夫勒称作的第一次浪潮——农业社会的到来,其产生于约公元10000年以前。农业是人类文明的新曙光,其划时代的意义在于人类从颠沛流离的生活中脱离出来,从疯狂杀戮的狩猎方式中脱离出来,开始了本分和稳定的家居生活,开始发展城镇和自己的文化。这种以家庭为单元,以村落为组织的生活方式是人类社会进步的一个新台阶。与工业社会相比,农业社会的主要经济特征是土地是社会基础经济资源。土地是造物主所赠与人类的第一笔财富,被称之为财富之父[6].目前,在我国大约有9亿人口仍然处于“第一次浪潮”覆盖之下。这些生活在第一次浪潮中的9亿农民只有通过根本性的变革,才有可能跨入工业社会和信息社会,但是,他们目前最关心的是土地问题。党和政府也始终将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作为解决农村问题的首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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