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论立宪主义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一、前言

  立宪主义﹙constitutionalism﹚是一种关于人类社会应如何组织其国家及其政治生活的规范性思想,其精髓在于以宪法和法律来规范政府的产生、更替及其权力的行使,藉以防止人民的人权受到政权的侵害,并进而确保政权的行使能符合人民的利益。立宪主义既是一个价值目标,也是一种手段 — 就是实现自由主义理想的其中一种方法:自由主义高扬每个个人的尊严、价值、自主性、自由和人权,并指出国家统治者所掌握的政权是人权和自由的最大威胁。政权的滥用的后果可以是极其严重的,故我国古语有云「苛政猛于虎」。立宪主义可被视为用以驯服这只老虎的重要工具。

  立宪主义不只是一个遥远和飘渺的理想,在现代,不少国家和民族已经成功地把它附诸实践,成绩有目共睹。相对于非立宪主义的国家来说,立宪主义国家的成立,可算是一种道德上的善,亦即是说,立宪主义国家的创建是值得争取的,从非立宪主义国家到立宪主义国家的过渡,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现。西方法制史学者Caenegem指出,虽然在历史中不同种类的政体此起彼落,看似混乱,「但是有时人们确能创造出一个有价值的和长远来说有进步意义的模式:立宪主义和议会制政体便是一例」﹙Caenegem, 1995: 32﹚.有些西方学者甚至认为,「现在看来,立宪主义民主﹙constitutional democracy﹚是唯一有正当性的﹙legitimate﹚政体」﹙Bellamy and Castiglione, 1996:2﹚.

  在人类历史中,立宪主义政体的缔造,绝不是轻而易举、一蹴而就的事,而是无数人前赴后继、艰苦奋斗、以血泪交织而成的气壮山河的故事。立宪主义是为了对治非立宪主义政体所造成的苦难而产生的,正如当代匈牙利学者Saj\指出,「立宪主义的宪法不是为了追求幻想和革命性的乌托邦而诞生的。……它们所反映的是在先前的政体中孕育着的和对于这先前的政体的恐惧。如果宪法有一个理想景象的话,这便是政权再不应象以往那般行使。」﹙Saj\, 1999:2﹚日本学者杉原泰雄以下这段话更是语重心长:

  宪法是对充满苦难的生活经验的批判和总结……。宪法的历史充满了人类在各个历史阶段中为摆脱生活上的痛苦而显示出来的聪明才智。我们学习宪法就是为了学到这些聪明才智,为了避免失败而未雨绸缪。﹙杉原泰雄,2000:3, 7﹚

  那么,立宪主义是如何在人类历史中产生的呢?立宪主义有哪些内容和元素?立宪主义在当代面对的是甚么课题?本文以下各节将就这些问题进行初步的探讨。

  二、立宪主义的历史

  立宪主义是西方文明的产物,其滥觞和成长与西方从古希腊和罗马文明时代至中世纪再到近现代的历史、文化、宗教、哲学、政治和法律的发展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另一方面,正如自然科学和各大宗教一样,立宪主义有其跨文化的普世性,其说服力和适用范围绝对不限于西方国家,例如在亚洲,印度和日本便是成功建立立宪主义国家的典型例子。但是,为甚么立宪主义首先出现于西方世界呢?要回答这个问题,便须宏观地回顾西方文明的历史进程。

  首先,我们回到西方文明的古典时代,即二千多年前古希腊和罗马文明。在这个时代,并不存在立宪主义的概念,但是诞生了一些日后成为立宪主义的重要元素的思想和实践,如法治、政治制衡、民主、共和、民法等。亚里士多德认为法治是优于人治的统治模式,因为法律是理性的体现,不受情欲的困扰。他又主张介乎全民统治与贵族统治之间的混合式政体,以达到政治上的均衡。雅典等古希腊城邦的民主生活是民主的典范,重要决策和法律由全体公民在集会中讨论和表决。罗马在其共和时代的民主政制和议会组织也是后人所赞颂的,罗马公民相信领导人的权力来自人民。罗马帝国的民法﹙civil law﹚十分发达,并重视对于私人之间的合同和财产权利的保障,这为日后西方法治秩序的建设,奠定了稳固的基础。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