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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政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会综述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人大制度)自创立以来,迄今已经50周年。如何完善人大制度,是纪念人大制度50周年之际需要认真研究的课题。2004年8月20日至22日,北京大学政治发展与政府管理研究所、北京大学法学院人民代表大会与议会研究中心、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人大研究》杂志社在甘肃省兰州市联合举办了宪政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研讨会,参加这次研讨会的有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部分省级和市级地方人大常委会机关的领导同志,中央党校、中国社会科学院、北京大学、深圳大学等法学、政治学界的专家学者,《法制日报》、《检察日报》、《南方周末》等媒体人员约70 多人。会议主要围绕从政治文明和宪政建设的高度探索完善进一步完善和改革人大制度。现将会议论文及讨论的主要观点综述如下。

  关于中国宪政建设的经验教训及发展前景

  (一)中国近代百年宪政历史的经验教训

  中国人民对宪法、宪政的认识和追求肇始于近代中国抗击外侮、救亡图存运动,迄今已有百年历史。有学者总结了中国近代百年宪政历史的经验教训:一是清王朝在严重的社会危机面前,只顾眼前利益,对政治改革未能表现出应有的历史主动,一再错失政治改革的良机。而其后连绵不断的战争、动乱,营造的是对暴力、权力、英雄和个人的崇拜,这构成了建设宪政的一大障碍;二是缺乏宽容的政治文化和环境,不同的政治力量可以共患难,不可享其成。而宪政社会必须宽容;三是统治者和政治精英的愚民思想是宪政不成功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宪政建设的难点所在

  有学者认为中国进行宪政建设,有五大难关,一是宪政观念和知识的普及;二是宪法和法律至上、依法治国的实际推行;三是全能政府变成有限政府、对政府权力的法律控制和实际的控制;四是司法独立的真正实行;五是党政关系的切实改善,特别是党对人大领导的最优化体现。为了过好这五关,该学者提出的初步制度设计构想是: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国家制度架构的龙头,下设各个国家机关,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内活动,在直接和间接选举的基础上取得多数,进行组阁,派遣干部,将党的意志通过法定程序变成法律,全国执行,以这种方式实现自己的政治领导、组织领导和思想领导。这样的制度设计是符合马克思主义人民代议制思想的,但如何让人们同意或接受这样的制度设计,却是许多工作要做。

  (三)宪政建设实践的可喜变化

  大会家普遍认为,经过20多年的改革开放,我国现在正处于宪政建设的最好时期。一些学者指出,我国正处于宪政民主的入口。有的学者列举了当前宪政建设面临的可喜变化:第一,公民社会的孕育和发展对宪法实施正在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山东齐玉苓的教育权案”、“山东高考生诉讼教育部侵犯受教育平等权案”、“四川成都公务员录用中的身高歧视案”、“安徽芜湖录用公务员中歧视乙肝病毒携带者案”、“河南洛阳李慧娟法官案”以及各地房屋拆迁中暴露的公权滥用及受到治理的事例充分说明了这一点;第二,公民高度的制度参与行为推动了人大制度的宪政回归,如去年深圳、北京等地方人大代表选举中出现的竞选现象,各地涌现出越来越多的民意代表;第三,在“孙志刚案”、“孙大午案”、“沈阳刘涌案”、“湖南嘉禾拆迁案”等影响巨大的社会事件中凸显媒体和公众积极参与对政府的监督和公民权利的保护,而学者们通过公民建议书的形式呼吁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启动违宪审查机制、通过法律援助的方式参与维权案件的代理等行动,代表了了知识精英尝试在体制程序内输送正义、推动宪政变革的可贵探索;第四,许多地方特别是基层党委和政府出现了主动进行政治民主改革的探索,如乡镇长直选、公推公选、县党代表的直选和党代会的常任制改革等。

  (四)推动宪政建设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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