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坚持依法执政 推进法治建设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党的十六大提出,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党委和领导干部必须增强法制观念,善于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统一起来,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这对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依法执政是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

  法治的基本含义,是法律主治。法律在社会系统中居于最高的地位并具有最高的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法治作为一种治国的基本规则,要求法律成为社会主体的普遍原则,不仅要求公民依法办事,更重要的在于制约和规范政治权力。所以,法治在政治上,是对公民权利的保障和对政治权力的规制,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法律是否至上,特别是权力的运行有没有纳入法律设定的轨道,是区分法治与非法治的主要标志。要实现法治,立法机关就要依法立法,行政机关就要依法行政,司法机关就要依法审判,执政党就要依法执政。

  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是我们党在新时期领导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党要依法执政,这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法治建设进入新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为最终建成社会主义法治社会提供了最重要的政党政治条件。依法执政是我们党执政理念的历史性跨越。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已经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国家政权而奋斗的党,成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领导夺取国家政权到掌握国家政权,党所处的历史地位发生了根本性转变。但是,在很长一段时期内这种转变并没有实现,而且把执政党执政当作是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以至出现了党政不分、以党代政的情况。我们党提出依法执政,回应了长期执政条件下的执政合法性要求。依法执政,意味着执政必须符合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现实政治法律框架。它不仅具有法学意义上的合法性,而且具有政治学意义上的合法性,即对于公共利益和社会进步具有正当性,从而为广大人民群众所认同。这是我们党执政的根基。从以党代法到依法执政,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

  依法执政是实现执政为民和加强党的领导的需要。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和保障人权。这必须依赖于法治。法治是规制和约束权力、防止权力腐败的最有效和理性的社会政治机制。依法执政要求我们党执政所依据的宪法和法律必须体现人民的意志和根本利益。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执政为民。宪法和法律是在党的领导下制定的,既是人民意志和根本利益的体现,也是党的意志的体现。法律不仅具有国家强制性,还具有精确性、科学性和稳定性。依法执政把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了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了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因此,依法执政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依法执政要求改善党的执政方式

  党的领导方式,是指党对国家和社会实施领导的形式、途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执政方式,则是指党对国家政权实施领导或控制的形式、途径、手段和方法的总称。我们党是通过对国家政权的领导来执政的。党的执政方式实际上也就是党领导政权的方式,核心问题是政党权力与国家权力的关系问题。

  依法执政作为一种执政方式,是指执政党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国家政权运作方式来掌握国家政权。这就不仅要求我们党执政所依据的是国家宪法和法律,而且要求执政依据法定的国家权力的运作方式。

  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由人民选举产生,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国家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向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这表明,我国的宪法是按照人民主权原则制定的,国家权力的运作方式反映了现代民主宪政的要件,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