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的宪政价值和法律控制(6)
www.110.com 2010-07-24 11:27
[3] [美]原著:史蒂芬。霍尔姆斯 凯斯。R.桑斯坦 翻译:毕竞悦:《权利的成本——为什么自由依赖于税》,第1——2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出版。
[4] 高培勇:《我们期待一部怎样的?》《经济》2004年5月。
[5] 现行宪法规定,审计机关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6] 审计署于2004年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审计报告披露了现行中国财政体制存在的诸多不完善之处,其核心是预算体制的问题。矛头直指那些挪用、侵吞、浪费纳税人血汗钱的违法者。这一报告的提出可谓石破天惊。对预算体制起到了切实的监督作用。
[7] 熊伟:《公共财政、民主政治与法治国家》 ,//www.cftl.cn2004-9-12
[8] 高培勇:《我们期待一部怎样的?》《经济》2004年5月。
[9] 傅光明:《 关于执行与需要修订的若干问题》,//www.cftl.cn
[10]蔺翠牌主编:《中国财政监督的法律问题》,第109—124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出版。
[11] 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第112页,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12] 刘剑文主编:《财政税收法》,第101页,法律出版社2003年出版。
东北财经大学法学院·王世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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