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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
www.110.com 2010-07-26 10:55

  长期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践,使我们深深地体会到:干部教育培训必须突出针对性,才能富有成效,才能快出人才,才能出好人才。

  一、针对整体水平

  我省法院系统建省时全省法院干部整体水平较低,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22.8%,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仅有3.1%,研究生以上文化程度的是个空白点。针对当时我省法院干部的这个“整体水平”,院党组确定把“法律大专”的教育培训工作放在首要的位置上来抓。于是,于省高级法院成立之初,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海南分校?熛录虺埔荡蠓中#牶秃D鲜》ㄔ焊刹颗嘌抵行耐?时成立。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作为全省法院干部教育培训的主要阵地,主要负责全省法院干部的“法律大专”学历教育工作和岗位培训工作。至2001年7月,业大分校完成其历史使命时止,共培养了1017名法律大专毕业生,占全省法院干部总数的42.7%。至2001年底为止,在全省法院干部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已占83.3%,比建省时的22.8%提高了60.59个百分点。这就使我省法院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提高了一个档次。

  就在这个时候,修改后的《法官法》把法官的任职学历条件从大专提到了本科。我们在与中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联合举办法学“专升本”班的基础上,自去年起,又与北京大学联合举办了法学“专升本”班。据统计,至2002年1月1日止,在全省1439名法官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已有598名,占41.6%,比建省时的3.1%高出了38.5个百分点,比全国法院的平均数33%高出8.6个百分点。但是,在我省法官中仍有739名不具有本科学历。其中不满40周岁的有299名,按规定必须在五年内达到本科学历;40周岁以上的、55周岁以下的有440名。在他们当中,如果取得本科学历确有困难的,可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统一组织的“专项培训”,以达到法律本科层次的专业要求。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加大了“专升本”的培训力度。去年全省就有159名法官,经入学考试就读北京大学法学“专升本”班;今年又有166名同志报考,已有102名被录取。不被录取的,几乎都报名参加自考法学“专升本”。这样一来,至2005年,我省不满40周岁?熞?2002年1月1日为准?牭姆ü俦憧扇?部达到本科学历。至于对40周岁以上?熞?2002年1月1日为准?牭摹⑷〉帽究蒲Ю?确有困难的法官,我们从今年开始,就举办了“专项培训”班。今年已有151名法官参加,计划三年内全部完成“专项培训”任务。届时,我省法院干部的整体水平,又将实现从“大专”提到“本科”这个目标,比最高法院提出的时间要求提前两年实现。

  二、针对形势发展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制订和修改我们的教育培训计划,安排我们的教育培训内容,从而实施富有针对性的培训。

  一是举办了“WTO与民事审判培训班”、“WTO与民商事审判培训班”、“WTO与执行工作培训班”、“WTO与审判长综合素质培训班”、“WTO与行政审判培训班”等五期岗位培训班,共培训了近500名法官。

  二是举办了“加入世贸组织与我国法制建设”讲座、“WTO与司法审判”讲座、“WTO与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法律问题”讲座、“WTO与涉外商事审判”讲座等。在上述四次讲座中,有两次是我们专程从北京请来最高法院的领导和专家主讲的。参加讲座的约有1100人次。

  三是组织全体法院干部学习WTO有关知识,并对处级以上干部提出具体的学习要求,同时结合法院的工作特点进行命题考试。

  四是先后选送30多名法官参加国家法官学院组织的各种类型的WTO知识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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