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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中国行政法的任务
www.110.com 2010-07-26 11:12

  “作为长远目标,中国行政法在21世纪应做的三件大事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良性运行营造一种法治秩序环境;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塑造一个法治政府;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权创造一种法治保障机制。

  作为近期目标,中国行政法在最近两三个五年计划内应做的三件事是:为保障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促进行政法治的全面实施,制定行政法的基本法-《行政程序法》;为实现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有法可依,尽快完成各行政领域急需、急用法律的立、改、废任务;为全面实现行政法治,保障行政的公开、公正、公平,研究和设计行政执法和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整体改革方案。

  由于种种客观的和主观的原因,中国行政法在20世纪发展很慢,贡献很小,没有能对中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发挥其应该和可能发挥的作用。虽然在本世纪最后20年,中国行政法开始意识到自己的历史使命,建立起了自己的体系架构,振奋起了自己的精神,立志有所作为,决心要为经历了无数磨难的中国人民做点实事,但其刚刚进入角色,本世纪就要结束了。

  21世纪即将来临,在新的世纪,中国行政法的任务显然将是艰巨的:过去一个世纪的欠账要还,新的日趋频繁、日趋激烈的挑战要面对。新世纪行政法这千头万绪的工作,这悠悠万事,何者为大,何者为始呢?

  我认为,21世纪中国行政法的任务,大者有三,始者亦有三。大者为长远目标,或曰中长期任务,始者为近期目标,或曰最近两三个五年计划内应做的事。“作为长远目标,中国行政法在21世纪应做的三件大事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期良性运行营造一种法治秩序环境;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塑造一个法治政府;为最大限度地实现人权创造一种法治保障机制。作为近期目标,中国行政法在最近两三个五年计划内应做的三件事是:为保障行政法制的统一、协调和促进行政法治的全面实施,制定行政法的基本法-《行政程序法》;为实现依法行政,保障行政有法可依,尽快完成各行政领域(特别是文化、新闻、出版等领域)急需、急用法律的立、改、废任务;为全面实现行政法治,保障行政的公开、公正、公平,研究和设计行政执法和对行政行为司法审查的整体改革方案。

  就三件大事而言,自然不是行政法一个部门法能单独解决的任务,但行政法对之能发挥的作用是其他部门法不可替代的。第一件大事:为市场经济营造法治秩序环境。市场经济的法治秩序涉及四个领域:其一是经济组织相互关系的领域,其二是经济组织内部关系的领域,其三是国际领域,其四是经济组织与政府的关系领域。第一个领域需要物权法、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等民商法、经济法发挥作用。第二个领域需要公司法、企业法、劳动法等部门法发挥作用。第三个领域需要国际经济法、涉外经济法等部门法发挥作用。第四个领域显然必须依靠行政法发挥作用。没有健全完善的行政法,政府与经济组织的关系就会失序、失衡,从而导致市场经济要么死,要么乱。

  第二件大事:为民主政治塑造法治政府。民主政府运作需要三个重要条件:其一是要有一个有效行使最高国家权力的国家权力机关;其二是要有一个独立、公正行使国家司法权的国家司法系统;其三是要有一个以法治代替人治的政府。第一、二个条件主要依靠宪法、选举法和相应组织法去成就,第三个条件显然需要行政法来创造。没有行政法,政府行为没有法律规范,政府权力没有控制和制约,其侵权行为不承担法律责任,民主政治就只能徒具形式而无实质内容。第三件大事:为实现人权创造法治保障机制。人权保障需要三项基础,其一是经济繁荣,其二是政治民主,其三是法制完善。这三项都离不开行政法,都需要行政法创造的自由、参与、救济机制予以保障,自由是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发展的前提,参与是人权的根基,救济是人权的最后保障。没有行政法,就不可能建立起完善的自由、参与、救济机制;没有自由、参与、救济机制,人权就只能是政府的恩赐:政府想给你就给你,想给你多少就给你多少;政府要不高兴,人权的获得和实现恐怕就很困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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