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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20年的回顾与展望
www.110.com 2010-07-26 11:12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行政法和行政法学是改革开放以来发展最快、取得成绩最显著的部门法和部门法学科之一。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长足发展,标志着我国正逐步完成从传统法制迈向现代化法制,进而迈向现代化法治国家的历史转换。

  一、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研究的回顾

  (一)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发展阶段

  三中全会后,中国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的发展,大致可以划分为五个阶段:(注:对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人们习惯于四分法:1949年10月至1957年5月为行政法学研究的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1957年5月至1978年12月为行政法学受到挫折、破坏和停滞时期;1978 年12 月至1989年4月为行政法学研究恢复、发展和繁荣时期;1989年4月以后是行政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繁荣和完善时期。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1949—1990)》,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 第1页。)

  1.1978年至1982年为行政法、行政法学研究和教育恢复期

  粉碎“四人帮”以后,行政法学研究依然受冷落,处于停滞、徘徊状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任务,为行政法学研究的展开和发展带来了新的生机。1979年3月,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在北京召开全国法学规划会议, 标志着行政法学研究开始复苏。部分法学刊物、法学学会、法学院系也得到恢复。

  1979年11月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以来制订的法律、法令效力问题的决议》,使建国以来的法律、法令(除同五届全国人大制定的宪法、法律以及五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制定、批准的法令相抵触的以外)恢复了效力。此后,我国在人事和组织行政、公安行政、工业行政、民政行政、税务行政等领域,都制定颁布了大量行政法律规范。

  1981年以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安徽大学法律系等部分政法院系开设了行政法课程,也组织编写了教材。北大法律系率先在本科和研究生中开设外国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课程,而安徽大学于1982年开始招收行政法研究生。(注:对新中国行政法学的历史发展,人们习惯于四分法:1949年10月至1957年5 月为行政法学研究的萌芽和初步发展时期;1957年5月至1978年12 月为行政法学受到挫折、破坏和停滞时期;1978年12月至1989年4 月为行政法学研究恢复、发展和繁荣时期;1989年4 月以后是行政法学研究进一步发展、繁荣和完善时期。许崇德、皮纯协主编《新中国行政法学研究综述(1949—1990)》,法律出版社,1991年版,第1页。)

  2.1982年至1986年为行政法学研究初步发展期

  现行宪法颁布,有力地推动了行政法制建设,从而使行政法和行政法学研究进入健康发展的轨道,为行政法学研究的展开提供了根本的依据。《民事诉讼法(试行)》的公布施行,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肯定了行政案件在一定条件下的可诉性。同时,许多单行法律、法规都赋予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相应行政管理行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1983年,我国第一部行政法学教材《行政法概要》以及与之配套的《行政法参考资料选编》出版,行政法学教育和研究步入正轨。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实行政企职责分开、正确发挥政府机构管理经济的职能”的原则,为行政机构改革和行政法制建设指明了具体目标,为行政法学研究提供了明确指南。此后,教材、理论专著、工具书、普法读物大量出版,行政法研究文章不断见诸于各种法律报刊杂志。

  3.1986年至1989年为行政法学研究快速发展、繁荣时期(行政诉讼理论准备期)

  1986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把公民不服治安处罚纳入了行政诉讼的轨道,公民的权利开始受到一定程度的重视。同年10月,著名法学家陶希晋组织在京的行政法理论与实际工作者,成立行政法研究组,开创了立法机关组织专家学者立法的先河。(注:行政立法研究组由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国法学会、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全国律师协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法制局、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大学等单位的人员组成。)作为全国人大法工委的咨询机构,行政立法研究组的宗旨是研究行政法制发展的方向、目标和发展途径,为立法部门提供健全、完善行政法制的具体方案。80年代初期,人们在有关行政法制建设上,注意力主要放在管理法规范的建立上,而对于权利保障规范的制定却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行政立法研究组成立以后,行政法学研究和立法实践的结合,导致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我国行政领域连续数项重大变革,翻开了我国民主与法制的新篇章。行政立法研究组起初曾致力于发动广大理论与实际工作者起草行政法大纲。1987年转向起草行政诉讼法,1988年向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行政诉讼法》(试拟稿),成为1989年正式通过的《行政诉讼法》的基础。行政立法研究组编发的《行政立法研究资料》和《行政立法研究动态》,向全国各地行政法学者提供了国外行政法理论和国内行政法研究的最新成果,推动了行政法学研究的发展。1988年,行政立法研究组开始创办《行政法学研究》杂志(不定期),极大地促进和推动了全国性行政法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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