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知识产权法论文 >
我国知识产权冲突的成因以及解决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内容提要:本文以知识产权的客体和对象关系为起点,论述了知识产权冲突的含义及其产生的原因 ,认为对知识产权冲突的解决应先从立法的源头着手,其次可从司法角度以民法框架内的诚实信用原则为指导进行法律漏洞补充,同时对传统的诸如“保护在先权利”等规则被抬高到原则高度提出异议,文章也对知识产权的冲突类型进行了初步的归类。

  关键词:知识产权冲突、冲突原因、冲突类型、冲突的解决近现代意义的知识产权制度作为工业文明的产物,从1624年英国的《垄断法案》算起,其历史也不过四百年。但其以保护创新为宗旨的特点决定了其自身在此后并不漫长的历史中,迅速发展成一个庞大的体系,其间各种权利关系错综复杂。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暂撇开清末和民国的不论,真正得到重视的是始于改革开放,至今不过二十多年历程,所以尽管已经取得很大成就,但毕竟还难免存在许多不足。其中近年来已经出现的许多知识产权内部之间及与相关民事权利之间冲突的案例,就为立法和司法提出了一个现实的问题:如何比较合理地平衡各方的利益关系?本文拟对知识产权冲突的含义、原因、类型及解决等提出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知识产权冲突的含义

  知识产权的冲突[①]现象自上世纪80年代末的“扬沫名誉纠纷案”中开始出现,即所谓著作权和名誉权冲突,不久,中国美术学院在北京美术馆主办“人体艺术大展”导致部分被展作品的模特起诉主办者侵害名誉权,此后,知识产权冲突案件迭起。有学者认为,知识产权的冲突是在同一客体上依法衍生两项或者两项以上权利相互矛盾或抵触的法律模态,其四个构成要件是客体必须同一、主体则必须相异、权利具有合法性以及这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权利相互抵触。[②] 也有将它定义为“知识产权权利交叉”和“知识产权双(多)重保护”的,同时更有学者推而广之考虑到同一客体上多个权利同属一人的现象,索性将它们通称为“权利竞合”,竞合的权利在外部表现为同一形式,都是依法产生并且内容重叠[③] .本文认为由于知识产权的主体和客体等法律关系的基本要素未被认真分析,致使知识产权冲突的基本内涵难以得到准确把握。

  首先是客体问题。以前知识产权的客体和对象经常被混淆,后来有学者提出两者区别:对象就是“知识”本身,知识是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它们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和基础,它是具体的、感性的,其本质就是“形式”,创造是“设计形式”的活动;而客体是基于对知识产权对象的控制、利用和支配行为而产生的利益关系或社会关系,是抽象的、理性的,其属于法律关系的要素之一,客体是对象与一定的法律规范相互作用的结果,故两者是不同的事物。[④] 这种观点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思路:对具体的对象即“知识”因不同的主体可以从不同角度进行控制、利用和支配会产生不同的利益关系,各种不同主体间利益关系冲突的客观存在 ,需要法律进行合理地调整,但由于法律规范自身的原因,使这些利益关系都被纳入法律保护范围,形成不同的权利,从而也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客体。比如就同一幅绘画作品,两个无关的主体不可能同时享有著作权,然而由于某种原因,却可能使另一人对该画享有商标权,显然,商标权的客体与著作权的客体是不同的,相同的只是它们的对象,并且因对对象的不同支配和利用而产生的利益关系却可能发生了冲突。所以说,以前常说的知识产权冲突首先基于同一客体其实应该是基于同一对象。广义上,对对象的支配和利用也应当包括对其所依附的有体物载体本身的支配和利用,这特别表现在知识产权与非知识产权冲突时,如前述人体模特作品被展案等。

  其次是主体问题。我们认为主体必须相异方有冲突的可能,前述有学者在论述知识产权冲突时引进竞合概念,甚为不妥。竞合一词在民法上它一般指由于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而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权利产生,并使这些权利之间发生冲突的现象,典型的如违约和侵权产生的请求权竞合,但是竞合产生的是需要选择法律的适用问题,这与法律冲突不同,后者是因法律本身的矛盾和不协调以及其他原因,致使某一事件发生,数个法律规范在法律适用上发生冲突,法律冲突的解决在很大程度上需要借助立法的完善。[⑤] 知识产权的冲突是法律规范的冲突,它与竞合有本质上的区别,同时更重要的是在知识产权领域是否存在竞合很值得怀疑的,因为很显然在同一对象上由同一主体享有不同的具体的知识产权,是不会产生冲突以致于权利主体需要选择一种权利而放弃另一种权利的,如对同一幅画同时享有著作权和商标权,甚至还享有外观设计专利权 .这种针对同一对象从不同角度产生权利共存的现象,应该算是权利聚合。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