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论文 > 知识产权法论文 >
知识产权及其制度本质的探讨
www.110.com 2010-07-24 14:51

    [摘 要]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制度本质一直是一个众说纷纭的学术话题,国内外专家学者的意见也很不一致。本文根据知识产权内容和范围的不断扩张及人们对知识产权认识的不断深化,力图通过对知识产权概念的重新定义,溯源探本,更加准确和深入地揭示知识产权及其制度的本质含义,从而明了推进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宗旨和精神,明了知识产权的道德意义,明了设立知识产权制度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知识产权定义 知识产权制度本质 理论依据

    一、引言

    关于知识产权概念的定义一直以来都存在着诸多不同。《法律辞典》,的定义为:“自然人或法人对自然人通过智力劳动所创造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智力成果,依法确认并享有的权利”;(大辞海:法学卷》2的定义为:“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经验、标识等依法享有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辞海》,的定义为:“公民或法人对其智力活动创造的精神财富所享有的权利”;(法学大辞典》4的定义为:“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利”;《中华法学大辞典:民法学卷》s的定义为:“法律赋予知识产品所有人对其智力创造成果所享有的某种专有权利”;《政治经济学大辞典》 6的定义为:“行为主体以智力劳动的方法在科学、技术、文艺等领域里创造的精神财富的专有权”;(大百科全书》7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是一种私权,指对特定智力创造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或者说是以特定智力创造成果为客体的排他权、对世权”。《兰州市专利工作未来十年发展战略研究》8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是法律赋予单位或个人对智力劳动果和其他商业成就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支配的权利,它包括工业产权与著作权”。其他专家学者的定义也各不相同[9- 19].其中文献9在对知识产权的各种不同定义进行较为深人的分析后,给出的定义为:“知识产权是对特定智力成果的支配权”,并明确其主体为“民事主体”,同时指出知识产权具有5个特征:"1.知识产权系由法律直接创设;2.知识产权的内容是对智力成果的直接支配性;3.知识产权依附于无形的智力成果;4.在有的情形下,可以由多个主体同时对同一智力成果享有知识产权;5.知识产权可以由多人同时行使“。另外一些教科书和学术专著并不给出定义,只介绍各类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版权等)的具体内容或范围[20].关于知识产权的各种国际性文件通常也回避对知识产权的定义或本质的阐释,而只罗列知识产权涉及的内容或范围。如:《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仅列出知识产权的8项内容;(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仅列出知识产权的8项权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仅列出工业产权的9项内容等。

    出现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是:随着知识产权涉及内容的不断增加、范围的不断扩大,原有对知识产权本质的阐释已难以适用。例如,许多人赞成知识产权的客体为智力创造成果。但随着非创作性数据库和遗传资源等内容被纳人知识产权研究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智力创造成果”已不再能完整概括知识产权客体的本质特征。笔者对此阐述了一些自身的理解。

    二、知积产权及知积产权制度的范围

    在探讨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制度的本质之前,宜首先界定本文所称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制度的范围,以明了本文的语意环境。

    (一)知识产权的范围

    本文所称知识产权涉及如下内容:

    1.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