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当前位置: 首页 > 反不正当竞争法 > 反不正当竞争动态 >
打着聘用的名义搞传销经济犯罪在变异
www.110.com 2010-07-14 15:54

  “传销、非法集资都像病毒一样不断地变异,总有新花样吸引你的眼球,市民一定要有防范意识。”昨日,长春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在办公楼门前搞起了宣传,法制科徐科长说。

  经侦部门宣传的主要是四类由经侦管辖的犯罪罪名,分别是非法集资、传销、制售假币、制售假发票。

  徐科长介绍,近期他们正在侦办的两起案件:古道人家和一个蜂胶的传销案件,不再是像以前一样传产品或者传人头,而是打着聘用的旗号欺骗一些老年人。例如古道人家的茶叶传销案中,花6900元买一盒茶叶,就被公司正式“雇佣”,成为产品宣传员,每月返1000元,可返一年;而每拉一个人头过来,还有相应的提成。“很多老年人把一生的积蓄都压在这上面了,坑人不浅啊!”徐科长说。

  但是,很多案件报到经侦支队时,损失已经无法避免,所以经侦支队欢迎广大市民发现问题及时举报,举报电话0431-88908725。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copyright©2006 - 2010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 京icp备06054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