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江苏将会“网晒”建设市场商业贿赂行为
www.110.com 2010-07-14 15:54
江苏建设市场上的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最长将在网上“晒”12个月。日前,由江苏省建设厅、省监察厅、省高院、省检察院四部门联合签发的《江苏省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及商业贿赂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出炉,并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该办法指出,江苏将建立健全建设系统企业和个人信用档案制度,按照《江苏省企业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个人征信管理暂行办法》向省、市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系统报送数据,实现信息共享。各
级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行政监察机关将与建设系统实行信息联动,对查处案件中涉及建设市场,按规定应向社会公示的不良行为或商业贿赂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由省建设厅通过厅门户网站给予3个月至12个月的对外发布。对有不良行为或商业贿赂行为的市场主体,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分类监管,增加检查频次。
建设市场将被曝光的不良行为或商业贿赂行为包括:建设市场活动中的行贿犯罪;申请各种资质、资格,办理建设工程有关手续时的欺骗行为;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或规避招标;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泄密、串通、限制竞争、弄虚作假等影响公平竞争的行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勘察设计单位出卖图签)和超越资质证书核定范围承接业务;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组织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者在施工中偷工减料;在房地产开发建设中非法占地、私下协议圈占使用集体土地以及未按规定条件和期限开发利用土地,擅自变更规划内容,以及抽逃注册资本(金)和项目资金;在房地产交易中,合同欺诈,商品房预售行为不规范,违规收取定(订)金牟利,商品房违规交付和商品房质量低劣,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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