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的含义
商业贿赂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具体来说是指经营者为了销售或购买商品(服务),违反规定向交易相对人或其他人员给付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商业受贿是指经营者或其内部工作人员、代理人以及有关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索取或接受他人财物或其他利益,为他人谋取经济利益的行为。
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其一,商业贿赂主体是经营者。商业贿赂的主体必须是经营者,未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非经营者不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其二,商业贿赂行为人主观上有在经营活动中争取交易机会,排斥竞争的目的。
其三,客观上采用了以秘密给付财物或其它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个人行为。在现实经济活动中,其手段主要表现为“回扣”,即经营者暗中从账外向交易对方或其他影响交易行为的单位或个人秘密支付钱财或给予其他好处的行为。
其四,商业贿赂是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排斥正当竞争,损害了其他竞争对手的利益,违反了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经济道德准则,为我国法律所禁止。
商业贿赂的特征
一是主体的特定性。即行贿主体是从事商业活动的经营者,受贿主体则是与行贿方相关联的不特定单位和个人,其中较为突出的是拥有公共权力的组织和个人。
二是目的明确、手段多样。商业贿赂目的是希望在经营活动中排斥正当竞争,获取交易机会;商业贿赂的花样不断翻新,手段越来越隐蔽。
三是从主、客观方面看,商业贿赂是行为人主观上出自故意,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客观上通过秘密的方式向个人或单位支付财物的不正当行为。
治理商业贿赂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清廉、诚信的氛围,使人“不愿为”。治理商业贿赂离不开一个积极健康向上的社会文化氛围。要把反对商业贿赂纳入廉政文化建设,在公益广告、“廉政墙”、廉政文化“一条街”上,增加关于反映商业贿赂的宣传内容,大力宣传商业贿赂的严重危害性,纠正“商业贿赂是润滑剂”等错误认识,营造“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商业文化和社会氛围。组织各部门、各行业认真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支持、引导新闻媒体对商业贿赂进行舆论监督。
(二)健全和完善治理商业贿赂的制度和法规,使人“不盲为”。发生商业贿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有关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如果我们的制度设计严密、落实又到位,法网没有空子让人可钻,谁还盲目触“网”以身试法。因此要下功夫健全和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制度法规体系。
(三)加大体制改革和权力监管力度,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使人“不能为”。要有效预防和遏制商业贿赂,必须制约权力的运作,必须对权力的运作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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