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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严查擅自定价雇人炒作房价等20项楼市违规
www.110.com 2010-07-07 09:58

 南京今起严查擅自定价、雇人炒作房价等20项楼市违规

  在10月底南京市房管局下发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通知后,昨日(11月28日)南京市房管局、工商局、物价局三部门联合下发一份名为“南京市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对专项整治工作细化分工,其中擅改规划、收取定金(订)、随意定房价、中介炒房列入四大重点打击对象。

  三个“婆婆”分工管理

  与10月30日南京市房管局下发的一份“关于开展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秩序专项检查”的通知不同,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将工商局和物价局纳入进来,由与楼市密切相关的三部门联合整治楼市。

  方案中明确规定,南京市房管部门负责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管理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等;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管理监督等。

  除了将此次整治活动明确分工到房管、工商、物价三部门,专门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小组也在昨日正式亮相,南京市房管局副局长郭宏定将作为组长统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严查20项楼市违规

  据专项整治协调小组的有关人士介绍,此次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将主要查处20项违规,主要包括: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以认购(包括认定、登记、选号等)、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开始预售商品房;发布虚假房地产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房地产企业纵容雇佣工作人员炒作房价;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广告中有关房地产项目名称、面积、价格等内容虚假违法;未按相关规定与购房者签订规范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房地产企业制定的格式销售合同中有免除自己责任、加重购房人责任或排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房地产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费、服务费、看房费等费用;在代理买卖过程中赚取差价;经纪机构直接从事商品房买卖;房地产交易环节违规收取费用;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擅自定价以及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查处时间历时一年

  此次整治活动从今年11月开始启动,一直将持续到明年9月底。其中今年11月至明年3月为开发企业自查自纠与督察阶段;明年4月至7月为总结经验、巩固成果阶段。最后在明年8月、9月建立长效机制,防止违规行为反弹。(记者 徐关辉 朱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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