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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登记简介
www.110.com 2010-07-06 23:40

  简介

  一、初始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

  (一)商品房备案登记

  1、申请书;

  2、立项批文;

  3、国有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房屋竣工验收材料;

  7、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

  8、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明;

  9、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注:经济适用住房备案登记除提交商品房备案登记材料外,还应提交计划部门的批准文件和物价部门批准的销售价格文件。

  (二)个人购买商品房

  1、申请书;

  2、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证明(复印件);

  3、商品房买卖合同(国家建设部统一监制);

  4、有效的售房发票;

  5、契税完税凭证;

  6、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

  7、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三)新建私有房屋初始登记

  1、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

  5、房屋竣工验收材料;

  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四)单位新建房屋初始登记

  1、申请书;

  2、立项批文;

  3、土地使用权证或土地来源证明(复印件);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6、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7、房屋竣工验收材料;

  8、法人资格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9、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二、转移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

  (一)房屋买卖(含拍买)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房地产交易部门过户审批材料;

  4、契税完税凭证;

  5、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或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

  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二)房屋赠与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赠与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和关系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5、赠与合同和公证书;

  6、契税完税凭证;

  7、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产权人关系证明;

  8、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三)房屋继承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5、公证书;

  6、遗产分割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7、遗嘱或遗嘱证明;

  8、享有继承权人放弃房产继承弃权书;

  9、继承人身份证(复印件);

  10、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监护人与房屋权利人关系证明;

  11、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12、其他所需证明材料。

  (四)房屋分割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房产分割协议、分割明细表;

  5、公证书;

  6、契税完税凭证;

  7、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8、企业法人析产的批准文件协议资料;

  9、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五)房屋合并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合同协议;

  5、法人资格证明、法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

  6、房地产勘测调查表、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7、其他所需证明资料。

  (六)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房屋权利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房改部门批准的出售公有住房个人资格审批表;

  4、有效的售房发票;

  5、住房产权证明书;

  6、部分产权证书或产权界定卡;

  7、原单位房屋所有权证;

  8、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资金结算及办理产权证结算单;

  9、成本价出售公有住房分户结算审批表;

  10、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七)经济适用住房权属登记

  1、申请书;

  2、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售房发票;

  4、购房卡;

  5、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三、变更登记须提交的主要文件材料

  1、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

  3、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

  4、批准变更文件;

  5、公安部门户籍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7、规划建设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

  8、房屋平面图、墙界表(由测绘部门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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